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标准是多少呢?  一、民事诉讼费用收费标准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
    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6、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7、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8、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0、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1、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2、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
    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3、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14、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二、劳动诉讼费收费标准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办法》还规定,劳动诉讼费收费标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案件受理费。
    2、劳动仲裁不收费。
    3、律师费参照当地律师协会收费标准,与律师协商。
    综上所述,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起步价为10元,主要用于案件受理。需注意的是受理费并不等同于申请费或律师费,在此我们提醒您,律师费的支付您需要与您的律师协商,不在受理费用中。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在有孩子的家庭中虽然夫妻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但也对孩子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而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必须要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


·行贿2023多万被判缓刑可以吗?
      一、行贿2000多万被判缓刑可以吗?不可以适用于缓刑,行贿2000万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用于缓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


·怎么样认定绑架 绑架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


·什么是超生罚款?超生罚款多少?
      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国家对每个家庭的可生育人口数量是有规定了,当生育人口超过规定时就必须缴纳相应的超生罚款,超生罚款的金额是根据超生的人口数定......


·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后果
      要先看合同规定。劳动者按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没有经过专项培训,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车辆年审过期怎么办
      如果你意识到自己车辆已经超过了年检期限,首先要做的就是不再驾驶该车辆上路行驶,并尽快办理年检的手续。对于超过年检期一年以内的车辆,去车管部门......


·民间借贷不还会坐牢吗?
      民间借贷不还会坐牢吗?一、民间借贷不还会坐牢吗民间借贷的借款还不上的,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般是不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所以是不需要坐牢的。......


·一、湖北省交通事故引发工伤是双赔吗?
      一、湖北省交通事故引发工伤是双赔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


·口头赠与有法律效力吗 ?
      口头赠与有法律效力吗?一、口头赠与有法律效力吗赠与合同的形式分为: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


·被判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被判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