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这份施行细则是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
  
  1、房产税在城市(包括郊区)、县城、建制镇和符合国务院规定建制镇标准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征收。
  
  2、应税房屋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算。以后各征税年度,除新建、扩建、部分拆除、毁损等原因变动原值外,不再变动计税基数。房产原值不清或者原值不实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屋核定。
  
  3、新建、扩建房屋从竣工验收(包括未验收已使用)时起征税;旧房从调入的次月起征税。拆除、毁损或者调出房屋,从拆除、毁损或者调出的次月起停止征税。
  
  4、除《条例》规定免征房产税的房屋外,下列房屋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1)、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办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托儿所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
  
  (2)、安置残疾人占总人数35%以上的社会福利工厂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
  
  (3)、企业租给职工的住宅暂减征50%的房产税。
  
  前款所列免税单位以及《条例》所列免税单位自办工业、商业、服务业使用的房屋或者出租的房屋,应当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减免管理权限审查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
  
  6、房产税纳税期限:
  
  (1)、以房产余值计征的,分季(定于3月、6月、9月、12月)缴纳;
  
  (2)、以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按月缴纳。
  
  7、纳税人应当依照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将房屋的座落、构造、面积、用途和房产原值或者租金收入情况,据实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
  
  纳税人变更住址,转移房屋产权,或者新建、扩建、拆除、毁损房屋使计税基数发生变更的,应当从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登记。
  
  8、房产税向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
  
  但是由于各个地方的房产税几乎每年都会进行着小幅的改动,所以具体的情况,还需要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了解。了解了房产税暂行条例,也就对国家给予我们的优惠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相信在购房时也就会更加理智的去选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主动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主动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吗?一、主动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吗?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


·农村征地补偿有哪些内容?
      农村征地补偿有哪些内容?一、农村征地补偿有哪些内容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


·签订的附条件合同无效吗
      一、签订的附条件合同无效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支付抚养费1、首先来看下年龄,在18岁之后不用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给予另一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到......


·骑电瓶车喝酒算酒驾吗?
      骑电瓶车喝酒算酒驾吗?首先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机,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不属于机动车那么现今法律没有对......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要付违约金吗?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要付违约金吗?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要付违约金,在合同当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具体金额。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


·发学生网贷合法吗?
      发学生网贷合法吗?目前,大学生渐渐成为消费大军,由于生活费的有限,校园网贷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学生的欢迎,但是,发学生网贷合法吗?其实,我们已......


·个人专利申请申请条件?
      个人专利申请申请条件?专利申请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个人专利申请与企业专利申请在递交材料仅部分区别,2017专利申请新政策:个人与企业申......


·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都包括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在公司还是在国家执法部门当中,一些比较高层的管理人员的职权都是比较大的,但是他们的权利也是受我国法律的监督的,法院不允......


·强行解除孕妇劳动合同违法吗?
      强行解除孕妇劳动合同违法吗?这样做是违法的。公司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因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