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四川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四川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突飞猛进,城镇化的不断完善,还时常会遇到有关企业、公司等拆迁问题。那么作为一个四川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补偿纠纷,不仅会影响到企业以后的发展,而且还会影响到企业主个人的生活,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用相关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本文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四川企业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四川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四川企业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
  
  (1)可搬迁设备;
  
  (2)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四、四川企业拆迁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五、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以上就是我们所总结的有关四川企业拆迁补偿标准等的相关知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无论规模多么大的企业参与到企业拆迁补偿纠纷的时候,面临政府,我们都属于越是地位弱小群体,但是政府也会根据企业拆迁给我们一定的补偿。如果遇到违法拆迁,我们一定要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指导解决旅游合同纠纷法条有什么?
      指导解决旅游合同纠纷法条有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一、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1、向员工提供正版软件单位首先要给员工提供正版软件,这是问题的关键,要做......


·缓刑时间到了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我国《刑法》第76条明确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缓刑期满可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内容执行。......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为了得到更好的发展,往往会向市场进行融资,以获取更多的资金,用于自己的发展。但公司进行融资也是会产......


·专利权发明人能变更吗2023
      专利权发明人能变更吗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


·处罚未遂犯的依据有哪些
      处罚未遂犯的依据有哪些《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吸毒贩毒人员被强隔能否监外执行
      吸毒贩毒人员被强隔能否监外执行一、吸毒贩毒人员被强隔能否监外执行?吸毒贩毒人员被强隔也不一定能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被判......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


·吸毒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样的?
      我国法律严禁吸毒、贩毒。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以减少社会上吸毒贩毒事件的发生。可是,普通民众对于有关法律内容不很了解......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可以不交罚款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可以不交罚款吗?根据法律规定醉驾不可以不交罚款,首先是无法进行年检,这样证件就会失效,抓到了就相当于无证驾驶。再有就是......


·工程监理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工程监理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工程监理合同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因为它的专业性较强,因此您在签约工程监理合同时不能向签订普通合同一样草草签约,签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