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承包合同违约金计算的方法

承包合同违约金计算的方法 一、承包合同违约金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
   二、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三、承包合同违约金计算的方法。
  自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四次调整逾期罚息计算标准,即依次调整为日万分之五、日万分之四、日万分之三、日万分之二点三。如果不考虑罚息发生的时期,一律按日万分之五或日万分之四等计算,是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罚息计算标准的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经研究认为,罚息计算方法的正确表述方式为:逾期罚息自某某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罚息计算标准计付。按照1999年2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和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4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的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3、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适用地方规章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4月7日以法经(1993)56号《关于处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能否参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设工程实行提前竣工奖的暂行规定〉的函复》答复如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虽然规定了逾期交付工程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没有规定具体标准,而是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设工程实行提前竣工奖的暂行规定》[该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工程提前(或拖期)一天竣工奖(罚)金额按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二至万分之四计取奖罚数额的比例要对等,但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三。”]对工程逾期应承担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该规定属于地方政府规章,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不抵触,因此,双方都是本省的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4、对约定违约金和罚款的,或只约定罚款的,只要其金额不超过未履行部分总额的,可将罚款视为违约金处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讲解的关于承包合同违约金计算的方法以及违约金的一般使用原则性规定,从以上的内容来看,承包合同违约金是在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的时候,就事先约定好的一个数值,而如果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的时候没有明确约定,那么就需要根据合同法中的计算方法来进行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什么?想来您都经常听身边人讨论房产证的问题,却比较少听到有人提及土地使用权这个词语。您都知道,在我们国家,土地是......


·办理遗嘱公证部门有哪些
      办理遗嘱公证部门有哪些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可以由遗嘱人住......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


·律师事务所立遗嘱费用要多少钱?
      律师事务所立遗嘱费用要多少钱?律师见证遗嘱按当地的收费标准,一般都要一千元以上;公证的话可能就几百元.但要注意,若是公证,以后想再撤销或改变该遗嘱......


·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几种
      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几种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


·一、如何写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一、如何写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甲方:证件号码:乙方:证件号码:甲乙双方于2012年10月01日签定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充......


·兼职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有吗?
      兼职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有吗没有,用人单位未与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是违法行为,兼职人员不能要求赔偿。兼职人员有两种,一种可是从事全职工作的劳......


·怎么投诉旅行社最有效
      怎么投诉旅行社最有效一、怎么投诉旅行社最有效1、平台投诉。网络上出现很多以旅游投诉为主的投诉平台,通常为网络媒体开发的产品,此类平台往往通......


·醉驾的刑事处罚记录能消除吗?
      醉驾的刑事处罚记录能消除吗根据我国的规定,醉驾的刑事处罚记录是不能被清除的。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


·离婚哺乳期双胞胎抚养权一般判给谁
      离婚哺乳期双胞胎抚养权一般判给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家长打骂孩子是否犯法?
      家长打骂孩子是否犯法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由于中国传统“棍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等观念的影响,经常会有打骂孩子的情况发生。事实上,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