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程序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程序是什么
  
  股权转让需要履行一系列程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步。然而,由于股权归属直接关系到股东的切身权益和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合法并完整地履行股份转让程序才能使股权转让行为生效。那么,依照我国《公司法》,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程序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程序是什么
  
  1、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第33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确认股东资格方面的对内、对外效力。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这种诉讼应当列其他股东和目标公司为共同被告。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变更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后,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二、《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规定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将自由股份转让给他人是《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享有的权益,但任何自由都必须有法律的约束,社会才能够有序运行而不出现权利的滥用,这同样体现在法律行为的程序问题上。股份转让必须完整地履行包括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的程序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应当详细准确的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才能够发生自己希望的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签名的笔迹鉴定的内容有什么
      签名的笔迹鉴定的内容有什么一、签名的笔迹鉴定的内容有什么签名笔迹鉴定内容有:提出鉴定请求时,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


·在淄博受伤在泰安工伤鉴定可以么?
      在淄博受伤在泰安工伤鉴定可以么?按规定,在受伤地淄博的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在淄博地市人力部和社保局报名申报。单位应在30天之内上报工伤......


·仲裁裁决案件由中院执行吗?
      仲裁裁决案件由中院执行吗?仲裁裁决案件不一定由中院执行,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劳动争议仲裁法》当中51条规定,应当由进行仲裁的当地人民......


·离婚后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协议变更也可以诉讼变更。诉讼变更主要是当夫妻就子女抚养权变更协商不成的,又出现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者出现不......


·路边违章停车扣分吗
      路边违章停车扣分吗一、违章停车是不是扣分,主要看在哪里违章停车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高速公路上......


·劳动合同有无偿加班是属于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有无偿加班是属于合法的吗?一、劳动合同有无偿加班是属于合法的吗?是违法的;1、无偿加班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土地使用权宗地名称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宗地名称是什么意思?就是宗地的名字。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以宗地为基本单位统一编号,叫宗地号,又称地号......


·父母对于残疾子女的抚养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父母对于残疾子女的抚养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买多少股票可以进公司
      不管买了多少股票,只要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那么就是此公司的股东,有权利参加其的的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


·一、店面出租方违约怎么办?
      一、店面出租方违约怎么办?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