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安局的警告是不是行政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时会受到公安局的警告处罚。从最常见的闯红灯、网上发表不当言论,到违反规定未安装灭火设备,都有可能受到警告。那么,公安局作出的警告是不是行政处罚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我们一般所说的行政处罚是指狭义的处罚,也就是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作出的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公安局作出的警告与行政处罚的关系
  
  由《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可知,警告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但根据我国《公务员法》,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既然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含有警告,那么公安局作出的警告到底是属于哪一类别的呢?
  
  行政处分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公务员法》,处罚对象自然就是国家公务人员,对普通老百姓是没有效力的。行政处罚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规定的社会人员(公民)。这其中自然也涵盖了公务员。公安局作出的警告主要是针对违反治安条例的公民,不具有公务员的特殊身份,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对破坏分子进行警告和处罚。所以,公安局作出的警告属于行政处罚,并不是仅仅作为公务员处罚手段的行政处分。
  
  公安局作出的警告是不是行政处罚?综上所述,警告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作为行政处罚的部分,也有作为行政处分的部分,然而公安局作出的警告却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类。虽然警告的处罚程度较轻,对个人生活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但建议您在生活中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做一个公正守法的好公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
      一,公证遗嘱纠纷找哪个律师可以根据需求选择请不请律师。二,公证遗嘱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


·多少钱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
      多少钱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事实上,要构成职务侵占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第一,行为人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的职务上的便利,是指与本身的职......


·起诉
      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收取?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收取?我们在受到人身损害时,往往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作为我们熟知的司法机构,往往您都会到人民......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员工,比如:还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员工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吗吗......


·一、公务员工作失误会开除公职吗?
      一、公务员工作失误会开除公职吗?公务员工作失误根据情节的轻重是有可能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是属于行政处分中的一种,处分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公务......


·民事立案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事立案规定的条件是什么?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民事诉讼起诉费用大概需要多少钱?
      民事诉讼起诉费用大概需要多少钱:(一)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诉讼费用交纳......


·高空坠物致人损伤法条中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随着城市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害的案件越来越多,高空坠物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但是,由于小区住户众多,高空坠物的来源如何确......


·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有什么不同
      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有什么不同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同时由于房价比较偏高,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同时由于房价比较偏高,因此在购买的过程中就要更加的小心注意,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