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拆迁裁决的四个步骤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双方在拆迁期限内未能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拆迁人、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均可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即裁决机关)提出裁决申请。根据市房地局去年发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房屋拆迁裁决主要有申请、审理、文书送达、执行四个步骤。

      (一)申请。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日内补齐。

    

      (二)审理。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若被申请人经两次通知不出席裁决审理的,裁决机关可缺席裁决。

    

      (三)文书送达。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的,可将裁决文书张贴于被拆除房屋的拆迁基地内,公告天数不得少于5天。

    

      (四)执行。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不执行的,裁决机关可依法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家庭纠纷互相打架致轻微伤如何处理?
      家庭纠纷互相打架致轻微伤如何处理?一、家庭纠纷互相打架致轻微伤如何处理?1、家庭纠纷互相打架致轻微伤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一定的民事方面......


·玩忽职守罪作为情形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作为情形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作为情形是什么?玩忽职守罪作为情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写起诉书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写起诉书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是去......


·离婚要求赔偿损失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离婚要求赔偿损失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在我国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赔偿标准,实践中往往都是根据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这个离婚损害赔偿......


·工伤保险公司缴纳多少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为了能够保障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公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使其能够准确认定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双方的责任和过错,用来维护交通道路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国家......


·借款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吗?
      借款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吗?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


·小型车逆向行驶扣分怎么交罚款?
      小型车逆向行驶扣分怎么交罚款?一、小型车逆向行驶扣分怎么交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


·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有哪些?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规定有哪些?民法总则一直是我国在法治社会中来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经过几十年的民法总则不断完善和修改,几......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