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到农村买房是近年来不少城市常常会出现的一种现象。然而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在进行农村房屋买卖时,不具备这些法律要求的条件,则该买卖就可能会认定为无效。那具体而言,在法律上,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
   (一)买房人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二)卖房人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如果取得房屋的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买卖是成立的,其它共有人可以向卖房人主张权利,但不得以未取得其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
   (三)买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四)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从物权角度看,只有村民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所有人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二、怎样买农村房屋才有效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
  根据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土地管理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
  在我国,法律以及政策对农村房屋的买卖均作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作为当事人,一定要遵守这些限制性规定。而的当事人进行农村房屋买卖的,先要买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则最好是先搞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包括哪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是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一、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交通肇事后逃逸”是1997年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增加规定的的加重处罚的情节。实践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


·实习工资是什么,实习工资该不该给
      实习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第一堂课,但是由于大学生的社会经验不丰富,在实习的过程中吃了亏也不知道,并且也没有办法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实习工......


·离婚抚养孩子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抚养孩子协议书怎么写在孩子的问题上面,有不少离婚夫妻都是慎重处理的,甚至还有单独写一份协议来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约定。那这个离婚抚养孩子......


·一、二手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归谁?
      一、二手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归谁?二手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归缴纳税收的人员。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是3月1日至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年度个人所得......


·遗嘱继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遗嘱继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1、法定继承中,应当是尽义务少的少分,不尽义务的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


·海事海商案件港澳台的管辖权归属于谁?
      虽然海事贸易存在着风险,但是我国立法机关并没有禁止不能在海上从事经济行为,一些没有经验的商事经验者,会增大事故发生的概率,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


·哪些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哪些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一、哪些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


·离婚诉讼地怎么选择才可以
      离婚诉讼地怎么选择才可以离婚诉讼地的选择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南京金融保险外汇概况
      保险  南京已成为国内保险主体最集中的城市之一,国有公司、股份制公司、外资公司及保险经纪、代理、公估公司等全方位的保险业务已形成。银行 ......


·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
      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如果一方发生背叛婚姻的事情,作为受害方,通常会选择离婚。当然,另一方是不大愿意离婚的,总是想通过各种手段将婚姻维持下去。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