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征地补偿基本原则是什么

征地补偿基本原则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
  
   我国征收土地中的两个基本原则:
   一、间接补偿原则:这种原则的主要原因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不是开发商向农民买地。所以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款是由国家对失地农民和集体记进行补偿,而不是开发商或者用地单位进行。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国家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是按照年产值等标准进行的,一般控制在几万元以内,很多国家重点工程由于其政策和法律上照顾可能会更低,但是在出让国有土地的时候每亩地的出让价可能会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以前农民朋友在咨询中反映了这一问题,据此认为村干部、地方领导截留补偿款是由于对法律的不理解。
   二、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由于土地是农民维持生活和进行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故为防止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基本生活水平下降故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在按照第四七条第二款不能满足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应当提高补偿,批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但是其提高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三十倍。也就是说土地年平均产值的三十倍就是征收土地补偿的最高标准,若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为1500元,则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得最高补偿标准为45000元。除此之外还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围绕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这一规定,进一步对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进行了保障。
  就我国征地补偿基本原则,其实主要是两方面,包括间接补偿原则与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详细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实践中,要是对被征地人的补偿不能到位的话,则是不允许进行征地拆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现在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
      现在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的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数字,法律法规尚属空白,更多依赖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如果是无故辞退,那么可以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取消干部工人身份是什么?
      取消干部工人身份是什么国家并没有发布消息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具体情况可以到相关网站中进行了解。在目前的社会体系中,正常从业人员分三种身份:农民......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案件怎么处理?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案件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


·结婚退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结婚退彩礼的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为《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


·职工经济补偿金要扣个税吗?
      职工经济补偿金要扣个税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


·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有哪些
      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有哪些我国的汇票主要分为了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两种,光是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两种汇票发出的主体是不同的。......


·商标抢注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商标抢注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商标抢注行为还涉及到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即将他人已经享有在先权利的企业名称、字号和简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在法律上......


·网贷都逾期了怎么办?
      网贷都逾期了怎么办?网贷越来越成为现代年轻人追求的贷款方式,因为它便捷、简单,比银行贷款的复杂要求相比具有很大的优势。但是网贷和银行贷款本......


·诉讼标的物变更法院是否会准予
      诉讼标的物变更法院是否会准予?法院不会准予的,起诉后诉讼标的不允许改变。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才......


·一、公招解除劳动合同书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招解除劳动合同书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只要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