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捐献人体器官有什么限制 一、捐献人体器官有什么限制 为了

捐献人体器官有什么限制
  
  一、捐献人体器官有什么限制
  
  为了保障捐献个体器官的个人的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捐献器官规定设有几方面的限制:
  
  (一)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二)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四)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
  
  (五)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的人体器官的意愿。(注意:公民死亡的,应由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都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
  
  二、注意:关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的捐献器官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因此,对于完全无民事行为人的精神病人捐献器官,监护人非为精神病人的利益处分其人体器官的,该行为应当无效。
  
  三、器官的捐赠要符合哪些要件
  
  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依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关于法律行为,不管法学家如何定义,都是把意思表示作为核心的要件,器官捐赠同样符合其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
  
  1、标的需确定可能
  
  前面一部分我们已经分析了遗体和遗体器官的有限客观性,因此,这一点是无容置疑的。
  
  2、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即不存在诸如错误、通谋虚伪、受欺诈、受胁迫等问题.即:捐赠者自己愿意,不受其他的外在因素的影响。否则,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器官移植就是违反道德的,这样的行为无异于对他人的遗体的伤残与侮辱。
  
  3、意思表示预设了行为能力适格以及标的之合法性。
  
  ⑴行为人须具备行为能力,才能实施意思表示。
  
  首先,要求主体已年满十八周岁,是成年人。其次,精神正常,具备行为能力的要件。
  
  ⑵标的之合法性问题。
  
  依民法“法无限制者皆为自由”的原则。器官作为一种有限的客体物,作为限制流通的特定物。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规定的条件下,对于捐赠这种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行为应当是鼓励的。
  
  ⑶标的妥当。
  
  器官作为限制流通物。对它的处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基本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对器官处分不同于对物权法上的其它物的处分,是有限制的。
  
  从以上民法理论的角度看,尽管器官捐赠暂且没有法律系统的法律规定,但是,其符合法律行为的要件,是一种可以有效成立的法律行为。
  
  对于捐献人体器官的行为,这本身是一种好事,但实践中却被有心人利用,用他人无偿捐献的器官来牟利。同时,需要注意进行器官捐赠的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因此有想要捐献器官的人,不妨在生前就签订好相应的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可以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可以说实践中购买回迁房的人也是比较多的,而往往也是受回迁房价格的吸引。但不得不说在购买回......


·2023盗窃罪数额新规定
      一、盗窃罪数额新规定《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


·律师委托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地发展中,在我国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论述。关于证据的证明中,什么样的证据......


·离婚协议债务个人承担可以吗?
      离婚协议债务个人承担可以吗?可以,如果夫妻协商可以由一人承担责任的,那么是可以由一方承担,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


·辱骂情敌是侵犯了名誉权吗
      辱骂情敌是侵犯了名誉权吗?不管是在现实中辱骂情敌,还是通过虚拟的网络进行辱骂行为,这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此时,要是说辱骂情敌是否侵犯了名誉权......


·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内容包括哪些?
      一、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内容包括哪些?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


·团伙绑架罪能判几年
      对于团伙绑架犯罪的,一般都是按照法律对绑架罪的量刑进行处理的,而我国《刑法》中是没有团伙绑架罪,也就不能说团伙绑架罪能判几年了,只能是团伙绑......


·对方闯红灯出车祸责任划分怎样规定的
      对方闯红灯出车祸责任划分怎样规定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医疗过错其实与医疗过失都还有一些不同,实践中究竟属于哪一种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作出认定才行。而法律方面也对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的认定要求进行了......


·侵占罪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拾到物品之后通常情况下都会通知相关的人员进行领取。但是实际上也确实存在着捡到遗失物,但是拒不归还的情况。可能有的人会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