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共同债务怎么进行认定
男女同居共同债务怎么进行认定?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在于债权人能否举证证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系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同居共同债务怎么进行认定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
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二、同居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共同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三、相关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男女未婚同居的,双方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大的。不仅仅是在财产、子女方面,若在同居生活期间产生了债务的话,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但由于此时双方仅仅是同居关系,因此在对同居债务处理之前需要先对同居共同债务进行认定才行。区分清楚哪些是由个人承担的,而哪些又是应该双方共同清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人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的安置
只有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人员,才能成为农村征地补偿安置人员。认定: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是否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信用卡欠款不还怎么办
如果信用卡的欠款经银行两次催收仍未还会被认定为是恶意透支,建议当事人尽快将欠款还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
·民法典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十三条包括哪些内容?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
·品牌名称侵权行为如何处理?
品牌名称侵权行为如何处理?一、品牌名称侵权行为如何处理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
·产品责任保险一般怎么买
产品责任保险一般怎么买一、产品责任保险一般怎么买产品责任保险负责的是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造成使用、......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您看到这个问题,可能最直观的想法就是,主......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不断革新,您的安全意识也是在不断地提高。而各种建筑工程等在建设完毕后也是要投入生活中......
·一、父母房子过户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房子过户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房子过户子女后,在父母离婚时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过户给已婚子女,若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
·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成什么?
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成什么?一、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性质认定1、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2、债权人能够......
·一、一般情况下农村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一、一般情况下农村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
·安徽省关于工伤认定的法规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是员工申请工伤理赔的必经程序,只有前期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员工才可能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不过许多劳动者由于平时对工伤规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