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交付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房屋交付是出卖人将所建房屋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交付房屋关系质量验收、逾期责任、风险负担,双方对房屋质量及相关问题经常产生纠纷。那房屋交付常见的纠纷有哪些?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负担其他权利或产权瑕疵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之上可能负担多种权利,如银行的抵押权、先买受人的债权、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或者已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买受人尽管领受房屋,但权利处于不稳定状态,产权证书可能无法办理,随时将被真正权利人起诉腾房。
  
  如果出卖人事先未告知实际情况,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房屋。房屋交付后,约定或者法定办证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如果属于一房二卖或者隐瞒抵押的情形,买受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二、规划、设计变更
  
  规划涉及房屋乃至小区整体的环境与格局;设计则关系房屋的结构、户型、朝向、空间尺寸、供暖方式等。
  
  如果出卖人擅自变更规划与设计,可能影响房屋的使用功能、舒适程度、增值潜力等,买受人购房目的将受到重大影响甚至落空,故出卖人应当尊重买受人的知情权,如实告知变更情况,由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
  
  房屋交付时发现规划与设计变更,出卖人未事先告知或者未如实告知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和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屋相关资料不完备
  
  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政府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较权威地证明房屋业已竣工验收合格;
  
  2、房屋测绘机构出具测绘资料,该资料用于权属登记,也可以确定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
  
  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是出卖人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后者是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的文书。
  
  四、前期物业纠纷
  
  物业管理企业本应由业主大会选聘,由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但物业建成至业主大会之前,必需实施物业管理,出卖人可基于第一业主身份选聘物业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与正常时期物业管理基本一致,买受人权利义务亦基本一致,可以接受物业企业服务,同时应当接受前期物业合同与业主临时公约约束,按时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用。
  
  前期物业服务可以约定期限,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五、交纳税费纠纷
  
  出卖人经常将交纳或代收相关税费作为交房条件,买受人则持相反意见。对此应当具体分析:
  
  1、合同约定由出卖人代为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必需交纳必需办证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证件工本费、测绘费、公共维修基金。如无此约定,由买受人申请办证,直接交纳税费;
  
  2、水、电、气、暖、有线、宽带的建设费与开通费,买受人是否必需交纳应当考虑:出卖人是否事先承诺必需提供;该费用是否列入项目开发成本;该费用是否计算在销售价格中;
  
  3、买受人必需物业管理费,但出卖人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交费作为交房的条件。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旦完成了房产的交付,那日后产生质量问题的话,只能让开发商进行维修,很少能够退房成功的。当然有的情况下开发商还会推卸责任,由此产生纠纷的,当事人要清楚应该如何来维权才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住院怎么出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司法鉴定在民事诉讼中是非常常见的行为,大多数民事纠纷案件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可以说对民事纠纷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直接涉及到赔偿和......


·检察院批捕后办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后办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为多少?
      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为多少?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为,交强险是我们在买车的时候,法律为了保障第三者的利益,强制车主购买的保险,如果车辆在交通事故......


·为了解除外地就职人员的住房,以及其小还上学的问题,今年在一些
      为了解除外地就职人员的住房,以及其小还上学的问题,今年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开始试行租售同权政策,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府,自然也是试点之一。......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揽人应履行下列义务:一、承揽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定作成果,按《合同法》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定作人的......


·劳动合同中的保密事项
      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保密事项来规范主体双方的行为。(一)保密范围要适宜。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


·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有哪些?一、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有哪些?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


·根据法律规定图片侵权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图片侵权如何认定?一、根据法律规定图片侵权如何认定?图片版权侵权认定是存在着以下情况的均属于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合并审理的条件有什么
      合并审理的条件有: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之诉。每个独立之诉包含诉讼主体、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要素。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


·开车打电话怎么进行处罚
      开车打电话怎么进行处罚不管你驾驶的是否为机动车,在行使的过程中遵纪守法都是必须的,如若不然构成了交通违章,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我们知道在开车......


·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1、股东股权转上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