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对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对的有一种非道路交通事故,通常发生在农村自建道路上。随着农村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这类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那么交通部门如何就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对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进行责任认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调查结论可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各种处罚,不能适用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否则,将可能引起行政诉讼。如果需对当事人的某些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比如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违章行为单独处罚。如果需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应依照刑法第134条、135条、233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亦不能适用刑法第133条有关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规定。
  
  二、非道路交通事故范围
  
  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和日常生活中认为的交通事故是有较大区别的,其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交通事故一定是发生的法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凡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机耕道)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非道路范围包括:
  
  (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
  
  (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
  
  (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
  
  (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7)凉晒作物的场院内;
  
  大量的这类非道路交通事故,若无人受理,或受理后在处理上存在很多实际困难,导致事故不能得到及时适当的处理,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鉴于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将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交由公安交警部门比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主要是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其各种处罚不适用非道路交通事故,也就是说,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不需要的。通常,发生非道路交通时候后,双方应该以交通部门的调查结论作为赔偿的依据,如果不满,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我们提醒,务必将事故处理的责任认定书保存好,在诉讼中很重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对公司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夫妻对公司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什么?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要......


·计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计件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


·董事忠实义务年限是什么?
      董事忠实义务年限是什么?董事忠实义务的年限,就是自己担任董事的实际时间,在位一天就要履行忠实义务,董事忠实义务是董事在执行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


·一、男方因外遇起诉女方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男方因外遇起诉女方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


·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申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


·自己改了劳动合同书的日期会有什么影响?
      一、自己改了劳动合同书的日期会有什么影响?1,不能改,改了就没有法律效力了。2,如果日期有误,可以让单位重新出具一份。劳动合同写错可......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


·复议诉讼保全超标的额查封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复议诉讼保全超标的额查封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复议诉讼保全超标的额查封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生产商进行了一些违规的生产的时候,会有国家对......


·合同中法律诉讼条款有哪些?
      合同中法律诉讼条款有哪些?合同中诉讼条款主要包括:诉讼条件、起诉地区、诉讼证据保存这三个部分。原告(公民、法人或团体)必须与本案有明确的利害关系......


·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不想续签赔钱吗
      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也是进一步的推进了国家加快了对于用工制度的改革措施,所以当前的企业的用工制度都是比较现代化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也是具......


·有效自书遗嘱的法律要件是什么
      有效自书遗嘱的法律要件是什么一、有效自书遗嘱的法律要件是什么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