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费用有哪些项目?又由谁承担?
在市场经济中,提存是当事人经常要用到的一项有效的手段,这种手法不仅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还及时地为债务纠纷提供了解决办法。提存是需要支付提存费用的。那么,提存费用有哪些项目?又由谁承担?下文是关于提存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提存费用有哪些项目又由谁承担
1、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来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2、关于提存费用的承担问题,《民法典》规定,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而且提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因此提存的费用应该由债权人承担。
3、提存费主要包括:提存公证费、提存公告费、邮电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代管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必要的费用。
二、提存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三、提存的程序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
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
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至于通知的义务应由谁承担,在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各国及各地区立法通常规定由债务人通知债权人。
5、验收提存物登记存档。
提存部门应当验收提存标的物并登记存档。对不能提交提存部门的标的物,提存部门应当派人到现场实地验收。验收时,提存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场,提存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制作验收笔录。验收笔录应当记录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人员,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价值以及存放地点、保管环境等内容。验收笔录应当提交提存人核对。提存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存人等有关人员应当在验收笔录上签字。对难以验收的提存标的物,提存部门可予以保全证据,并在笔录和证书中注明。对经验收的提存标的物应采用封存、委托代管等必要的保管措施。对易腐烂、易燃、易爆等物品,提存部门应在保全证据后,由债务人拍卖或者变卖,提存其价款。
上文主要讲述了提存费用包含的项目、提存费用的承担者以及提存的条件和程序。提存费用包含的项目有很多,由债权人承担。当事人在满足提存条件的情况下,准备好申请书和债务证据等相关材料,就可以申请提存,受理结果需耐心等待。以上就是关于提存的全部内容,想了解其他知识可以去网站查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受害人在刑事案件中谁向谁提起抗诉
受害人在刑事案件中谁向谁提起抗诉?被害人可市检察院申请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
·审查起诉日期从哪天开始算?
一、审查起诉日期从哪天开始算?审查起诉的日期从检察院的文书中记载的日期开始算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
·认定组织卖淫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组织卖淫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
·犯强奸罪如何定罪处罚?
犯强奸罪如何定罪处罚?一、犯强奸罪如何定罪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中华人民......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农村集体......
·对疫情造谣、传谣者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对疫情造谣、传谣者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疫情防控期间造谣的按照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如果所伪造的谣言已经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按照......
·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数额如何确定?
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数额如何确定?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数额应当根据实际销售金额总额来进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
·一方当事人能否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能否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
·非法集资中间人经侦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一种新型经济犯罪活动。非法集资通常是以诈骗的形式骗取参与者上当,因为非法集资的表现方式多样化,在非法集资案件中,有......
·上班路上自己开电车摔倒算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自己摔倒不算工伤。如果在上班途中因为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自己摔伤的话,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