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管辖权有哪些分类?
一、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法中,对管辖权的划分具体有两大类,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法院要按照规定行使民事诉讼法管辖权,对于不在受理范围内的民事案件不予立案。如果当事人发现法院违规操作,可以向上级部门提出管辖权异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遗产多分的情况具体是什么?
一、遗产多分的情况具体是什么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
·劳动合同法退休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退休条件是什么?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定的准许就业人员不再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并终止劳动(聘用或人事)关系、同时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标准。......
·最新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新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打官司的情况,打官司也就是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损失,首先要做的就是......
·公司法3分之2以上的人同意才可以增资吗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就需要一直扩大规模增加公司的资产,这样才能走的越来越远,但是公司的增资、扩大是不能随意的进行的,需要得到公司股东的同意,......
·生产销售假药要不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生产销售假药要不要承担什么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拐卖儿童通缉犯2023如何处罚?
拐卖儿童通缉犯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中不能做证人的有哪些
三大诉讼中都是可能会出现证人的,但实践中有的可以做证人,有的却不能做证人。就刑事诉讼来讲,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不能做证人的有哪些吗?对此,我们......
·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
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他的房屋将会过户到家属名下,房屋遗产继承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办理继承手续,也不知道办理过程中需要交纳什......
·绘画有没有被抢先注册著作权?
绘画有没有被抢先注册著作权?一、绘画有没有被抢先注册著作权?绘画被抢先注册著作权的情形是存在的,发现被抢注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一)委......
·收养人具备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收养人具备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在收养关系中往往会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不同的主体此时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那么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