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间可以相互借贷么

企业间可以相互借贷么 一、企业间可以相互借贷么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61条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借款人应返还本金,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之日期间的利息应当收缴,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企业的哪些借款行为是无效的
  公民将个人的钱借给企业,国家是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指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中指出: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7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三、企业间借贷合同能否约定利息?
  企业间借贷合同因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借贷合同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也应属无效约定。借款人取得出借人的资金无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应予返还。由于出借人出借资金的行为对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具有过错,其请求返还的范围仅限于借款本金,不应包括利息。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6)15号《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已明确规定,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因此,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期限内利息损失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关于企业间可以相互借贷这一问题,一般情况下都认定为无效。所以如果企业需要资金,最好不要相互拆借。此外,我们还为您介绍了企业的哪些借款行为是无效的。实际上,在现实经济交往中,企业之间的借贷纠纷比较普遍,而且存在多种形式。如果企业就借贷问题发生纠纷,建议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民遇到高空坠物要报警吗?
      公民遇到高空坠物要报警吗?公民遇到高空坠物的情况下,可以报警进行处理。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不......


·超市买到假口罩怎么赔偿?
      超市买到假口罩怎么赔偿?超市买到假口罩可以按照三倍进行赔偿,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


·一般合同到期前几天办离职
      一般合同到期前几天办离职合同未到期正式职工应提早30天正式提出书面辞去职务陈述,30天后劳作联系免除,试用期职工应提早3天提出正式书面辞去职务陈述......


·未付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后果
      未付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后果一、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法律后果1、法律对合同解除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


·国外总公司签订合同能以分公司为原告吗
      一,国外总公司签订合同能以分公司为原告吗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但其却能独立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那么分公司和总公司自......


·打人致人轻伤怎么办
      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一些事情而大打出手,在这种情况下,容易造成一方的损害。轻伤都还是较轻的损害,严重的也有造成死亡的。那要是打人致......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现在大部分中小企业都会通过多种方式融资,比如银行贷款、天使投资及民间借贷等。融资是一个复杂的企业行为,注意事项很多......


·企业遭遇司法强拆,如何有效维权?
      企业遭遇司法强拆,如何有效维权?企业遭受到强拆的时候,企业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企业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强拆方对企业造成的损失......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当赔偿?
      1、待售车辆在物流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贬值受到损失,受害方有权主张车辆贬值损失。2、因交通事故受损的车辆如果不是待售车辆或用于交......


·在交通事故中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通常是最难界定的,也是最不容易协商的一项赔偿。因此,法律上对误工费的赔偿有明确的标准,这也是为了减少此类诉讼中产生......


·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优选方式吗?
      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优选方式吗?仲裁是当今国际上受到广泛欢迎并普遍运用的一种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方式。仲裁制度起源于商人之间的约定,它的所有程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