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办?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日常行驶过程中发生小剐小蹭也是在所难免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在受理后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我们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办?这个问题车主朋友都应该了解掌握,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我们。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书出来后,按照责任书划分的责任,进行协商赔偿问题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3、向法院民事起诉。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双方进行赔偿的依据,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办,通常有三种解决赔偿的方式,协商、交警调解,向法院诉讼。当然最好的方式还是双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还可以申请复核。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大连打麻将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大连打麻将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哪几种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哪几种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


·交通肇事方逃逸的应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方逃逸的应如何处罚?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是多久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是多久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是多久如果你申请的是外观设计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所以时间相对较短,也就......


·他项权证号编号是怎么样的
      他项权证号编号是怎么样的一、他项权证号编号是怎么样的房屋产权证是房屋的身份号;而他项权证是的抵押的,是抵押号;各不相同。房屋的他项权证,一看......


·私募股权投资的优缺点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的优缺点有哪些?私募股权投资的优缺点有哪些一、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私募股权投资不仅能给企业带来所需资金,还可能给企业带来成功的管......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有哪些?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有哪些?撤销权是在民事诉讼中由诉讼当事人行使的权利,其像是的目的就是撤销诉讼,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有哪......


·九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九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


·一、民办教师醉驾应该怎么处罚?
      一、民办教师醉驾应该怎么处罚?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


·没签施工合同能打官司吗?
      没签施工合同能打官司吗?是否签施工合同号与能否打官司无必然联系。在实践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会因各种原因而未签施工合同的,但这与双方能否就纠纷打......


·讯问时间和时长规定是什么?
      讯问时间和时长规定是什么?讯问时间和时长规定是根据《刑诉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