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办案流程有哪些

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办案流程有哪些? 一、律师办案流程
  分为三步:诉前准备,诉讼经过,诉讼结果。
   (一)诉前准备
  1、签发律师函,争取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争议和纠纷;
  2、整理准备诉讼材料(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确定诉讼请求);
  3、代理委托方向法院起诉立案或提交答辩状。
   (二)诉讼经过
  1、接到法院受理立案通知,与委托方沟通,进一步确认对方有无情况变化或需要补充完善的地方;
  2、 接到开庭传票,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配合法官做证据交换及对方当事人的信息提供等工作。
  3、及时与委托方联系,将案件进展情况向对方通知汇报,了解委托方的意向及需求有无变化,做好沟通工作。
  4、关注案件进展,查阅参考相关成功案例,借鉴相关经验,掌握有效的诉讼技巧,避免出现纰漏。
  5、 出庭
  (1)开庭前提前与委托方沟通,确认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是否完善,证据是否完整。
  (2)检查出庭材料是否齐全,作好充分庭审准备。
   (三) 诉讼结果
  1、庭审结束后,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联系,了解审理进程。
  2、领取判决书,及时将判决结果告知委托方。
  3、分析判决结果,征求委托方意见,做下一步准备。
  4、 上诉。
  5、申请执行。
   二、债务纠纷诉讼中的一些技巧
  1、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就是说,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债权人可根据上述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2、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第191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述是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办案的流程,这三个流程的每一部分都需要律师凭借自身的经验分析判断出怎样做才会对委托人最有利,准备相应的各种材料等也需要投入很多精力,仅一份好的答辩状往往就需要很多时间。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起诉父母不给抚养费?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孩子没有人抚养的情况,这样的状况通常都是因为离婚引起的,一般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


·成为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哪些?
      成为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哪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


·我们都知道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婚姻需要花大价钱,婚姻必不可少的是,房子、车子这两样。并且其中的这两样大都是由男方支付,男方除了支付这两样东西,还需要,支......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计算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计算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


·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时所借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时所借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婚内怀别人孩子重婚罪会怎么判刑
      一、婚内怀别人孩子重婚罪会怎么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工厂老板辞退员工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工厂老板辞退员工合法的情形有哪些?一、工厂老板辞退员工合法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


·张掖市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时需要注意什么?
      张掖市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时需要注意什么?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借条的法院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的法院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


·判刑了没钱交罚款应该怎么办
      判刑了没钱交罚款应该怎么办?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股权投资风险成因及控制对策有哪些?
      股权投资风险成因及控制对策有哪些?一、股权投资风险成因是什么?从最近几年股权投资市场行情看,股权投资为投资方、集资方等创造了双向性的发展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