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有哪些

不管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进行公开审判的,当然也会有特殊的时候。而这个特殊时候恰好就是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就刑事案件来看,法律中规定的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把法庭审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公开审判不仅向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而且向公民公开,向社会公开。
   一、公开审判的基本要求
  1、凡是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2、建立一套与公开审判相配套的,便于群众旁听、记者采访的具体的工作制度,如旁听证发放、安全检查、法庭安全保卫制度等。
   二、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
  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三、公开审判的意义有哪些
  1、可以带动合议、辩护、回避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2、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确地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3、可以密切法院同群众的关系,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发生违法乱纪现象。
  4、可以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作用。
  原则上,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公开审判的,但要是有上述四种情况之一的话,那么就可以不公开审判。而这就是属于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您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之所以要规定案件进行公开审判的,肯定是有一定的道理,而司法实务中,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审判就好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2023最新无偿保管合同是怎样的
      2023最新无偿保管合同是怎样的一、最新无偿保管合同是怎样的无偿保管合同范本寄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人:(简称乙方)......


·建筑工程招标可以分为几类
      建筑工程招标可以分为几类一、建筑工程招标可以分为几类1、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2、勘察设计招标;3、材料设备采购招标;4、工程施工招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不能抢注商标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不能抢注商标吗?现在我国法文法条不断地在完善,其中就规定商标代理公司不允许注册超过经营范围的商标。因为商标代理公......


·一、办理劳动合同转移需要离职证明吗?
      一、办理劳动合同转移需要离职证明吗?1、需要,一般是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写明已在此工作......


·微信红包涉嫌行贿应该怎样处罚
      一、微信红包涉嫌行贿应该怎样处罚算是根据《刑罚》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


·股东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股东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是怎样的?一、股东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是怎样的?借条今借到____公司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年利息__%),____年____月......


·淄川抚养费多少钱?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一种法定义务,一般需要明确支出费用的情形会发生在夫妻离婚时,此时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需要法院做出明确的判决。一方......


·交通事故康复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需要及时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伤者治愈之后,就会涉及到对事故处理的问题,其实主要就是对......


·一、工伤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工伤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企业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


·劳动关系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工作才能生存下去,否则就很难解决基本的温饱,在工作之前我们通常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我们作为劳动......


·男方耗着不离婚的结果是什么?
      男方耗着不离婚的结果是什么?男方耗着不离婚,女方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