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有直接证据怎么举报

没有直接证据怎么举报没有直接证据但是已经形成事实。这个时候能举报犯人吗。如果能举报的话,应该需要用什么方法才能有效的对犯罪人进行举报。将罪犯绳之以法。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没有直接证据怎么举报?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没有直接证据怎么举报没有证据法院也会受理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原告是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必须受理;对于一方当事人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和诉讼请求,只要对方当事人认可,法院就可以支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申请法院调取、收集证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自行调查收集。”应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有以下几类: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2、应当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3、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有人犯罪,但是你却没有直接的证据,你也可以进行举报申诉。因为就算没有直接的证据,法院也会受理此类事件。我国法律机制越来越健全,法律的条例涵盖的方面越来越全面。所以说没有直接证据的时候,您也可以举报,法院给予一样的处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一、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吗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并不一定是全部的遗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


·一个人能做几家公司法人代表吗?
      一个人能做几家公司法人代表吗?《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


·怎么收集离婚财产转移证据
      怎么收集离婚财产转移证据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一定要小心谨慎,最重要的一步是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


·隐瞒境外存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工作人员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国家工作人员将财产存放于境外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对于这些境外存款,如果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


·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


·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一、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1、借款的种类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


·尚处于试用期内要交社保吗
      试用期内要交社保吗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


·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
      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一、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


·疫情期间企业辞退员工合法吗?
      不合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受相关措施......


·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监视居住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措施,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日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刑的话,则是可以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