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企业经营不景气,则可能会进行裁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

当企业经营不景气,则可能会进行裁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公司会给予员工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那对于经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包括奖金吗?您应该对这个问题比较关注,接下来,我们会针对经济补偿金的内容为您解答。一、经济补偿金包括奖金吗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工资标准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月平均工资标准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标准计算。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其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可在省政府颁布的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130%之间确定,具体标准由各市(地)政府(行署)制定。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工资标准要与企业和个人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相衔接,若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工资标准高于缴费工资标准的,企业和个人必须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否则按缴费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哪些部分是不计入经济补偿金的呢?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经济补偿金的相关内容。经济补偿金包括奖金吗?通过上文您应该可以有一个比较清楚地了解。上文中提及到的不计入经济补偿金的部分,您也要引起注意。我们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证自己的合法享受到应有的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价上涨毁约要承担哪些毁约责任?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价上涨毁约要承担哪些毁约责任?(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违约金(五)定金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对于合租违约金怎么赔偿?
      对于合租违约金怎么赔偿?共同共同承租,当然负有共同的责任。是谁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产生损失的,可以在内部之间分担。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


·试用期过后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试用期过后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在试用期结束后公司才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


·什么条件下申请专利权无效
      什么条件下申请专利权无效(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


·政府可以公益拆迁为名强制拆迁吗?
      政府可以公益拆迁为名强制拆迁吗?一、政府可以公益拆迁为名强制拆迁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进行公益拆迁的时候,是不能......


·只有言词证据能否定案
      只有言词证据能否定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言辞证据,主要包括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等。相信您都清楚,证据是定案的关键所在。那么在刑事案件中,......


·取保候审阶段出国可以不?
      取保候审阶段出国可以不?不能,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当然不能出国,连去住所地城市以外的地方都要报公安机关批准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


·出轨方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夫妻感情不和生活总是出现争吵的话,自然就会感情生活不顺利,感情生活不顺利的话对工作生活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还会影响到我们的情绪,这时候许多......


·在我国的一些人流量比较大,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城市,相信很多人
      在我国的一些人流量比较大,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城市,相信很多人都能够体会到群租房所带来的不便。一方面是由于现在各地的租金实在过高,另一方面也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