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会怎样?

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会怎样?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采取的是认缴登记制,这个制度的颁布不仅减轻了公司责任人的经济负担,还鼓励了更多的有志青年积极创业。那么,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会怎样?下文是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基本含义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年限
  1、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2、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部分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个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3、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
  三、公司注册资本不认缴的法律责任
  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好处
  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4、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上文综合讲述了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详细内容,包括认缴年限、好处以及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所产生的后果。我们提醒您,认缴注册虽有好处,但也存在弊端。正因为认缴制度的便捷性,方便了广大创业者,但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所以,作为客户,甄别这些实力大小不一的公司时,要擦亮眼睛,防范诈骗。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债权转让后,在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需要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以此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债......


·买房子什么时候进行网签
      买房子什么时候进行网签当你和开发商把合同签好之后,相关部门一般会在五个工作日审查你的购房资格。只有在购房资格审核中通过之后才能够进行网签这......


·笔迹鉴定机构和程序是什么?
      笔迹鉴定机构和程序是什么?一、笔迹鉴定机构和程序是什么?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


·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一、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会通知对方吗?(一)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被执行者(即被申请人)不会事先收到......


·如何避免被员工举报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
      如何避免被员工举报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被员工举报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是没有避免的方式的,因为本身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不能偷税漏税。举......


·上海保安押运公司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上海保安押运公司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今时代的人们,对于保安押运肯定并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够看到,大量的武装人员对银行的现金或者一些......


·在很多大企业里面,人浮于事的现象很严重,有些职工因各种原因旷
      在很多大企业里面,人浮于事的现象很严重,有些职工因各种原因旷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运作和效益。那么对于旷工,应该怎么处理,旷工怎么扣工资呢......


·民事诉讼中的车辆保全需要哪些材料?
      民事诉讼中的车辆保全需要哪些材料?一、民事诉讼中的车辆保全需要哪些材料?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


·质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吗?
      质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吗?同样适用,对于质权和留置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物权法未加规定。但毫无疑问,时效与质权是有必然联系的。因为质权人的主......


·怎么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资质
      要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之前就选择开盘销售的话,这就属于法律中规定的预售,此时为了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就需要开发商达到了预售资质的,......


·证明被告商标侵权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被告商标侵权的证据有哪些?1、权属证据。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拥有者目的在于证明商标权的归属。2、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或正在实施侵权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