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委托公证书撤销可行吗

委托公证书撤销可行吗?怎么办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由于时间、空间等多种原因,我们经常遇到许多重要事件无法亲自办理的情况,如房产交易、股票债券交易等,因而要使用到经公证的委托书。那么,这类委托书如何公证,委托公证书撤销是否可行?的编辑将在本文中为各位说明。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的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四、委托公证书是否可以撤销
  
  委托公证书可以撤销,而且可以委托人单方撤销。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本文讲述的内容十分实用,在日常生活中,诸如涉及房产交易授权委托,股票交易授权委托中,都可能涉及应用。通过阅读本文,您应该了解了委托公证书办理的方法及相关注意要点,已知道了委托公证书撤销是可以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要素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要素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


·四川省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四川省各地法院受理各种不同的案件时收到的案件材料往往都会包括司法鉴定的相关结论材料,司法鉴定一般都是原被告为了通过司法鉴定来佐证自己的立场应......


·老公出差打死人怎么判?
      老公出差打死人怎么判?按相关法律规定,斗殴中打死人的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公司偷税漏税财务需要负什么责?
      公司偷税漏税财务需要负什么责?偷税漏税公司财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


·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策有哪些呢
      我们现在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了,没有了网络技术,我们的很多工作都不能展开,而且工作的进度很会放慢很多。也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让很多著作人的知识......


·实行计件工资和加班费两者有关系吗?
      实行计件工资和加班费两者有关系吗?当然是有关系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


·一、离婚财产纠纷案需要多久才能审理完?
      一、离婚财产纠纷案需要多久才能审理完?离婚财产纠纷案大概需要6个月的时间才能审理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


·同居多年男方死亡女方可以继承遗产吗
      同居多年男方死亡女方可以继承遗产吗一、同居多年男方死亡女方可以继承遗产吗同居多年,但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件。这时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获得遗产要......


·中外合资企业法减资流程
      中外合资企业法减资流程对于合资企业我们并不陌生,经常在电视上或者生活中都会听到,合资企业指的是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主要是保障劳动人民的基本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在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劳动保障监察员可以依法进行调查,依法对劳务纠纷做出判断,那......


·脚踝软组织挫伤工伤鉴定几级?
      脚踝软组织挫伤工伤鉴定几级?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之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