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辆抵押担保注意事项有哪些

车辆抵押担保注意事项有哪些车辆作为具备一定价值的动产,经常会在抵押领域被作为抵押物。车辆抵押的时候除了要签订抵押合同还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以保证抵押的效力,那么办理车辆抵押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将车辆抵押担保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车辆抵押担保的成立与生效
  车辆抵押需要以书面方式订立抵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担保的范围。同时第四百零一条明确了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规定主要来自于《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及一百八十八条。使用交通运输工具设立抵押权的,需要以登记作为对抗要件。如果要设立车辆抵押,除了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去相应部门的车辆管理所进行登记是必要条件。登记的过程既是保障抵押权效力的过程,也是验明该车是否存在重复抵押或者被查封等情况。民法典之所以规定了车辆抵押需要以登记作为要件,这也是基于抵押权并不转移占有抵押物的原因,只有登记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抵押人进行权利限制。
  二、车辆抵押的注意事项
  对抵押权人而言,车辆抵押不需要转移占有,抵押人仍能使用车辆,但作为抵押权人来说,又不能实际有效的控制车辆,如果车辆下落不明,或者第三人就该车辆主张权利,这也可能导致抵押权失去实际意义。为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抵押人在接受抵押车辆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查验车况,评估出合理的价位,同时要注意车辆的保险状况,防止抵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赔偿超额时产生权利冲突,同时为防止车辆遗失,最好为该车辆购买盗抢险。要求附加额外的保证条件,比如要求第三人提供保证责任。实务中,抵押权人还存在以下方式控制车辆,比如在车辆上装GPS定位,或者要求抵押人办理委托办理车辆过户的公证,即约定由抵押权人代为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当债权到期,抵押人不能及时还款的情况下,抵押权人直接将车辆过户给第三方,抵押权人这样规避风险的方式。以上两种方式,对于抵押人来说有可能被被侵犯隐私,或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被过户给第三方,这对抵押人来说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对抵押人而言,除上述所例举被侵犯隐私,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被易主。在一些担保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情形,抵押权人作为法人解散的情形,导致抵押人无法及时消除抵押。给车辆的年检及过户等带来不便。上述就是车辆抵押担保成立的条件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车辆可以选择抵押也可以选择质押,两种法律方式的法律后果是不一致的。在签订相关的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抵押合同还是质押合同,避免因为合同签订错误而导致的自身权益收到损失。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涉外收养的审查和公告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送养人提交的证件和证......


·并购一般要多久时间
      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收购人在依照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


·在我国未成年工的年龄是多少岁
      未成年工有别于童工,就我国的规定来看,虽然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但却是允许单位录用未成年工的。只不过此时需要单位充分保证未成年工的合......


·没钱交诉讼费可以缓交吗?
      没钱交诉讼费可以缓交吗?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中明确,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


·婚姻期间书写的保证书是否有效?
      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保证书是一方亲自书写的,系对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应当预料到如果再做出对不起另一方的事情,离婚时不应......


·医疗过错赔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在医院给病人的诊治过程中出现过错在所难免,医疗过错引起的纠纷也不在少数,最典型的就是医闹。相信很多有过这类经历的人或者希望了解相关知识的人应......


·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的工作
      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的工作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完毕后,认为应当予以立案的,在立案之后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可以找律师来担任诉......


·土地使用权纠纷起诉状包含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纠纷起诉状包含哪些内容?土地使用权纠纷起诉状包含的内容如下:(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


·遗忘物立案的规定是怎样的?
      遗忘物立案的规定是怎样的?遗忘物立案的规定是财产的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是需要立案处理的,非基于物权权利人的本意脱离权利人的占有。根据我国《民法通......


·遗赠扶养协议抚养人范围是怎样的
      遗赠扶养协议抚养人范围是怎样的一、遗赠扶养协议抚养人范围是怎样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赠扶......


·合同构成要件包括有哪些
      合同构成要件包括有哪些(一)、合同成立要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