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们都知道,相较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大中城市的发展要更快一些,

我们都知道,相较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大中城市的发展要更快一些,所以有些向往城市美好生活的农村人,会愿意将自己在农村的房屋给卖了,搬到城市居住。而与之相反的就是一些城镇居民却原因到农村买房。那么,城镇居民能不能买农村房屋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城镇居民能不能买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的买卖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仅限于经集体经济组织允许后,农村房屋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不允许城市的单位和个人到农村购地建房或直接购房。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没有必要,农村房屋应是可以出卖给非农业人口的。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对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对宅基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按照物权法中所有权的基本理论,应对其所有房屋享有完全处分的权能。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在买卖中一并发生转移,所以,应当允许农村房屋出售,但应当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转让给城镇居民。
  2、农村的房屋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非农业人口可以继承其亲属遗留在农村的房屋。同样是农村的房地产转让,既然允许非农业人口继承农村的房屋,应当也允许农村房屋买卖,因为买卖和继承是房地产转让的不同形式。
  3、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组织通过联营合资等形式对农村房屋共有。联营、合资经营这种形式亦是房地产转让的变相形式,而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这种转让的形式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所签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4、允许农村房屋出卖给非农业人口,也是农村和城市房地产市场统一的需要。农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权与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权的权属方面并无二致,如果对村民售房采取限制性政策,对村民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农村房地产永远被贴上农村的标签,不能转化为城市土地,或者城市人口不能通过合法的买卖获得农村房屋,那么,农村就无法吸引外部投资,使其城市化。
   二、城镇居民可以买农村房屋么
  买农村房屋有结果以下流程: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由于我国立法上对买卖农村房屋的相关问题规定的不是很清楚,所以当事人在进行该活动时总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这虽然可以理解,但却会影响您的利益。因此,为了避免您的利益受损,建议您在进行该类活动时,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营口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子女成年后父亲再婚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子女成年后父亲再婚继承权是否受保护一、子女成年后父亲再婚继承权是否受保护?子女成年后父亲再婚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继承权和父母再婚没有关系......


·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我国是怎么处罚的
      出口退税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体现税收鼓励出口的政策,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以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依法对在国内已征......


·一、交通事故中农民可否主张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中农民可否主张误工费?交通事故中,农民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按照有固定收入的,依据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1、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


·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定是什么?
      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定是什么?一、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定是什么?原来曾经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


·工程质量风险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风险包括哪些内容?工程质量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定,所以国家政府对其非常重视,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是不会予以完工的。在......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


·高温补助河南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通过各种各样的法规来保护我国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是前提就是身为企业或者是劳动者本人一定要学会知法用法,并且守法。如果劳动者自己都不会拿起......


·网络诈骗是刑事案件吗
      网络诈骗是刑事案件吗?随着我国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网络上不仅有大量的有用信息,同时还存在各种各样的诈骗信息,如果人们不能准确分辨各种信息的性......


·盗窃数额巨大能缓刑吗?
      一、盗窃数额巨大能缓刑吗?不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


·告诉才处理就是自诉吗?
      告诉才处理就是自诉吗?一、告诉才处理就是自诉吗?自诉案件在刑事诉讼中分为三种: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亲告案包括5种: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