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

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在司法概念中,有形成权、请求权、支配权等多种法律概念。其中形成权和请求权很容易被人混淆。那么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形成权和请求权的特征各有哪些?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简单讲一讲。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一、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法律含义是什么?1、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又有人称之为变动权,属于能权。形成权的主要特征在于:权利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行使形成权,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形成权按其作用有三种:有能使法律关系发生的形成权,如本人对无权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承认权;有能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形成权,如选择之债的选择权;有能使法律关系终止的形成权,如撤销权、抵销权。2、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债权不等同于请求权,但债权属于请求权。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1)“请求权”的第一层含义,是旨在获得某种特定的给付的要求。他人可以请求这种给付,至于该他人能否获得其希冀的给付,则是另一回事。民事诉讼上的请求权,多为这种理解。(2)请求权定义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该种请求权以存在一项有实体法依据的请求权为前提。在另一方面,该请求权不一定非得(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提出不可。该项请求权的存在,不受是否有人提出主张的影响,也不受债权人是否知悉其请求权的影响。二、请求权具备哪些特征?1、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2、请求权原则上不具有排他性。3、请求权具有非公示性。请求权的变动不以公示为生效要件。4、请求权即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也可以作为实体权利的内容(权能)。请求权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例如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等。但请求权也可以只是某项权利的内容,比如,请求权只是债权的内容之一,债权除具有请求权的内容以外,还具有给付受领权、解除权、撤销权、终止权等内容。三、形成权的特点是什么?1、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2、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是故,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得撤销);3、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4、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5、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间,形成权不得附条件和期限(《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68条)。简单来说,形成权是指当事人可以凭借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改变的权利,而请求权则是请求他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权利。形成权和请求权是有区别的,两者在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上都有所不同,其中行使形成权是单方面的行为,不需要征得对方同意。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擅自离职是什么意思
      擅自离职是什么意思擅自离职又称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


·法律规定女孩抚养费多少?
      离婚之后不仅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分得,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作为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与责任,而如果一方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另一......


·最新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最新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在离婚时归属于哪一方?
      今年,我国的新婚姻法出台,对于就婚姻法中的内容作出了跟股东贴合实际的完善和更改,其中有部分引起争议的条文。婚姻是双方的关系,绝对不允许混入第......


·隐藏工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隐藏工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


·一、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亡怎么要求赔偿?
      一、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亡怎么要求赔偿?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亡赔偿标准: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有哪些内容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有哪些内容一、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


·倒卖普通发票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209条第4款规定:“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2款的规定处罚。"即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


·企业融资途径有哪些
      企业融资途径有哪些?有什么渠道?经营一家企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关系,融资就是其中一个环节,企业融资就是要将企业内部的资金链实现平衡状态,使企......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
      道路上车多人也多,在行使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以能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依法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双方按照各自所负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