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前房屋价格很高,城市生活的压力很大,年轻人往往要工作很久才

当前房屋价格很高,城市生活的压力很大,年轻人往往要工作很久才能买到房子,再买房子之前往往需要租住房屋。租住房屋有的时候会碰到违约的情况,这时候违约方要给守约方赔偿。那么租赁过程中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5、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二、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从上述内容中您知道了房屋租赁过程中,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您在碰到违约的情况时可以按此办理。为了避免麻烦,您在选好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最好事先和房主约定好违约条款然后写在合同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法定婚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


·一、交通事故车辆轻微损伤要报交警吗?
      一、交通事故车辆轻微损伤要报交警吗?交通事故中车辆轻微损伤但是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的话也需要报警,除非双方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任何的争议,可以......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是什么
      对人体造成的损害,根据轻重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轻微伤、轻伤以及重伤三种,不同的损害程度对应了不同的伤残标准。那么其中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是怎样......


·民事诉讼要交立案费吗?标准是多少
      民事诉讼要交立案费吗?标准是多少?一、民事诉讼要交立案费吗?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等是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里的规定......


·追索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索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追索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


·一,自己是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自己是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公务员不可以随时离职。确需要辞职的,需要向任免机关提出申请,任免单位在三十天内决予以审批。特定条件下的公务员......


·新刑法对变造货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变造货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新刑法对变造货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客户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追讨货款的时效是多久
      客户欠货款不还怎么办追讨货款的时效是多久一、客户欠货款不还怎么办?1、到法院起诉,如有约定管辖法院,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无约定管辖的法院要到......


·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是怎样的?
      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是怎样的?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


·四川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有什么规定?
      四川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有什么规定?四川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


·公司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风险
      公司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风险一、公司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风险债务清偿也是有法律风险的,比如出现一方不接受的情形时,应该对债款提存,实际生活中,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