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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我们都知道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进行处理。如果发生了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或者重伤人员在11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就可以列为特大交通事故的范畴了。那么,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流程应该是怎样的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其中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流程
  无论事故大小,交警在接到报警电话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
  (一)接122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9、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10、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流程。我们知道,特大交通事故的伤亡人员比较多,如果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交警人员在现场应立刻向上级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及时的抢救伤者,尽量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同时收集现场有关的证据以认定事故责任。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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