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一、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二、股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
  
  1、《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股权质押和抵押区别的详细介绍以及股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想要股权质押或抵押,一定要注意其区别,质押是可以又责任人直接处理变卖的,而抵押则需要法院审批才可以处理,两者有着很大的区别,不要混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法加班工资标准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加班工资标准如何规定的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性规定。班后加班是指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


·法律对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法律对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怎么样的?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多少
      《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多少?我们国家现在提倡依法治国,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对于生活中发生的一些纠纷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在诉......


·蛋糕店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在大城市的商业区,蛋糕店的生意往往都不错,经过餐饮培训的年轻人,不少到蛋糕店工作。为了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办好入职手续后,蛋糕店要同其签署......


·找中介租房子有什么要注意的
      找中介租房子有什么要注意的1、找正规中介,看中介公司营业资质,可以网上查一下。2、尽量租房东的房子,不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确认签合同确认房东......


·车辆追尾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
      车辆追尾责任认定是怎样的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


·环境污染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人
      环境污染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国家对于环境污染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政府也在大力宣传保护环境......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合法?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合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合法,夫妻之间依法达成的有关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大病2年会解雇么?
      劳动合同法大病2年会解雇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


·什么是相邻权?
      什么是相邻权?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


·刑事诉讼法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