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样发行公司债券

怎样发行公司债券 一、怎样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的发行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
  6、公众应募、缴款并领取债券;
  7、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二、发行的公司债券能否回购
  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回购,但是需符合一定的回购条件,就连交易单位都有明确的限制。
   1、回购条件
  (1)用于回购的券种目前包括国库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企业债(3A级,发行额5亿以上,剩余期限5年以上)。
  (2)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交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标准券的数量应等于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否则将按卖空债券的规定予以处罚。回购期满时,如融资方未按规定将资金划拨到位,其抵押的标准券将用于平仓交割。
  (3)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以资融券方,在初始交易前必须将足够的资金存入所委托的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清算帐户。在回购期内不得动用抵押债券。
   2、交易单位
  即证券交易所对回购交易双方参与回购交易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
  (1)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
  (2)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
  (4)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
  (5)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债券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100元标准券为1张;最小报价变动为0.01元或其整数倍;申报数量为10张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其它规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类似。
  公司债券的持有者相当于公司的债权人,但是却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利润多少一无所知,这种情况下,建议还是谨慎的购买公司债券。对于公司来讲,在发行债券之前,有必要了解清楚该怎样发行公司债券,在法律规定下进行操作,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发行债券。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如何区分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如何区分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的内容是什么?
      大部分刑事案件都是检察院充当起诉人的,也就是常见的公诉案件。可是还有一些可以由受害人提出,自己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一个小节......


·个人吸收多少万元以上达到非法集资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吗
      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吗1、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


·一、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样的?
      一、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样的?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几天到几十天不等,具体需要以下的流程:1、暂扣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


·刚结婚就想离婚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是普遍存在的。有的夫妻是结婚几年,或者十几年,由于某种原因,而选择离婚。但是也有这么一种情况,刚刚结婚的夫妻,就有了离婚的......


·法院的判决由于人为因素
      法院的判决由于人为因素,判决证据的影响,其公正性对于被告双方有时会存在较大差异,有利的一方自然服从法律判决们不利的一方就会提起上诉,以便获得......


·关于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保证金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社会危害性,符合国家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在缴纳一定保证金的情况下就可以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就可以暂......


·行政拘留几天在网上能查出来不?
      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后,经过派出所调查,构不成刑事犯罪的,派出所可以对涉案人员行政拘留。在行政处罚中,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最长不会超过十五天。一......


·离职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
      离职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


·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范围是什么?
      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范围是什么?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