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挂靠公司的风险是什么?

挂靠公司的风险是什么所谓的挂靠公司实际上市依附在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通过挂靠的名义从事着公司应该从事的民事活动。但是需要向挂靠方缴纳一定的挂靠费。但是挂靠公司是有风险的,那么这种风险该如何躲避呢?一、挂靠公司的风险是什么1、施工合同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均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2、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对工程质量、工期、工伤和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挂靠人因挂靠工程项目拖欠材料供应商货款或劳动者工资的,被挂靠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引起的债务纠纷由被挂靠企业承担给付责任,并且,被挂靠企业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5、政府相关部门有权没收挂靠所得收益,并有权就挂靠行为对挂靠人、被挂靠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被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二、如何规避这种风险1、挂靠人应格外重视工程质量问题,因为工程验收合格是挂靠人主张工厂价款的前提条件。2、挂靠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挂靠人(实际施工人)既可以起诉被挂靠企业索要工程款,也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要求其偿还,但发包人仅需在潜伏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3、被挂靠企业防范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挂靠方式承包建设工程,可以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将挂靠人聘为被挂靠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由被挂靠企业或者项目经理组织、派遣项目的具体管理人员。加强工程款的管理,以免挂靠人以各种方式套走工程款用于其他支出。4、被挂靠企业可以要求挂靠人提供担保或交纳担保金,对其予以制约。还可以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严格财物管理,监督挂靠人将款项用于项目建设。完善劳务管理,督促挂靠人为各自招聘的建筑工人购买保险,以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时的风险承担。加强项目印章管理,对外明示项目章仅限于技术往来,避免构成表见代理的风险。挂靠公司的风险还是有的。毕竟它只是依附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通过这种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为自己争取利益。所以建议在选择挂靠之前,应先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做好防范风险的准备。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权债务明细表格式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明细表格式是怎样的?一、债权债务明细表怎么写?某某村债务公开明细表起讫日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公布单位:某某村单位......


·近亲结婚怎么判断 有哪些危害
      一、近亲结婚怎么判断?(一)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也叫近亲结婚。1、直系血亲。直系血亲,......


·单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常说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户,除此以外,说句实话最重要的就是如果自己的眼睛受到伤害的话,那么在生活当中肯定会带来各种各样的不方便.即使是眼睛近......


·怎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
      怎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


·不退押金能采取什么方式来解决
      1、协商要求对方退还定金;2、协商后对方仍然拒绝退还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选择起诉方法的,在这里要注意这个要点:1、选择起诉法......


·重庆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重庆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重庆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


·经济诈骗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经济诈骗批捕的条件是什么?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


·现实中,无论是在怎样的城市中生活,其实都是有人会因为购买不起
      现实中,无论是在怎样的城市中生活,其实都是有人会因为购买不起房子而选择租房的。当在租房的时候,如果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则法律中是要求当事......


·表见代理的相对人行使撤销权
      表见代理的相对人行使撤销权表见代理的相对人有撤销权吗?对此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表见代理的相对人一般是说合同相对人,简单说就是相对“......


·判决书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出租这样的词汇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现在很多人都是在通过这个方式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出租以后难免会遇到一些情况,对于不遵守合同的人,另......


·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
      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我国采取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制度,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限期使用的特点。因为大部分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