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纠纷的法院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
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二、工程纠纷诉讼费的收取标准
工程欠款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作为财产案件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由原告先行缴纳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根据以上讲解我们可以知道,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费用,一般由原告在起诉时垫付。那么工程欠款纠纷的法院诉讼费是多少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唯一的,还要看不同案件的标的额大小,标的额越大,收取的费用越高。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当然,您在起诉的时候,也不要忘了加上“被告支付起诉费”这一诉讼请求。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网络诈骗通缉的条件是什么?
网络诈骗通缉的条件是什么?最近几年,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呈现多发趋势,给老百姓的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对于一些重大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
·职工因工致残如何调岗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因为不小心让人身受到损害,而此时具体的损害包括了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那要是职工因工致残的话,法律允许职工可以申请进行......
·离婚时夫妻债务的清偿怎么做
一.离婚时夫妻债务的清偿怎么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
·二重劳动关系的社保能否有两份?
如果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同时有劳动关系,那么,这种关系就可以称之为二重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劳动者在原单位上班,原单位会为其办理社保,......
·公司股东享有什么权利?
关于股东的权利有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公司法规定,股东作为出资者,按资本额享有所有人受益的权利、重大决策......
·法律上强奸罪有哪些手段
法律上强奸罪有哪些手段(一)“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
·目前北京丧葬费如何领取?
北京是我国首都,北京实行丧葬补助费包干使用办法。不分职务级别,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和遗体......
·办假离婚能在北京买房吗?
我们在进行购买房屋的时候,贷款是一种常见的方式,而在进行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时候,贷款的政策是有很多的差异的。所以,很多人就会问办假离婚能在......
·广东番禺醉驾关在哪里?
广东番禺醉驾关在哪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夫妻共同债务由谁举证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由谁举证责任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