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贷款担保书范本格式

贷款担保书范本格式 贷款担保书范本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_(下称借款人)在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
  开户银行证明
  日期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在撰写贷款担保书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首先在撰写之前,担保人必须弄清楚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另外,在担保书中,我们需要对自己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还款的时间做出相关的说明,来约束自己的行为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偷税漏税一千万怎么处罚
      偷税漏税一千万怎么处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


·批捕书非直系亲属签字起法律作用吗?
      一、批捕书非直系亲属签字起法律作用吗?如果不是家属,是与家人无关的,就是说公安局没有依法通知家属。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


·办案当事人如何确定本案诉讼标的是什么
      办案当事人如何确定本案诉讼标的是什么通常都是通过确定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来确定本案的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诉讼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


·一、劳动法公司倒闭赔偿员工可以主张吗?
      一、劳动法公司倒闭赔偿员工可以主张吗?劳动法公司倒闭赔偿员工可以主张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实践中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
      不少离婚夫妻将争夺孩子抚养权当做离婚期间的头等大事来进行处理,然而在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情况下,僵持不下就只能由法官作出判决。这时了解清楚如何......


·动迁房是看户口还是结婚证
      动迁房是看户口还是结婚证,需要依据动迁协议和被拆迁房屋具体情况来确定:其一、如果该动迁协议是约定看户口,则看户口;其二、如果该动迁协议约定的......


·逾期不缴纳交通罚款会怎样
      逾期不缴纳交通罚款会怎样由于一些时候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即使作出了罚款的处理,此时也不会当场收取罚款,而是要求违章人在一定期限内到交警大队缴......


·起诉离婚需要证人吗,证人可以是熟人或亲属吗
      有的人现在已经形成了固定思维,认为只要打官司就要请律师,而在诉讼过程中也一定需要证人,但其实这些都不是绝对的。不过要是在诉讼离婚的时候,由于......


·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一、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对于犯罪未遂的情况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比如说犯罪未遂做具有的......


·十四岁持刀伤人有无罪?
      十四岁持刀伤人有无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


·旷工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就正式确立了劳动关系。法律会保障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而随意与员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