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法上诉的条件有什么?

民事诉讼法上诉的条件有什么?民事诉讼法上诉有哪些条件 1、有法定的上诉对象。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的对象作了明确的规定:可以提起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小额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对其裁判不得提起上诉;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除此之外,按非讼程序审理后作出的裁判,第二审法院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当事人都不能提起上诉。2、有合法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上诉是因对第一审裁判声明不服,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必须是参加第一审程序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和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一审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关于上诉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均上诉的,皆为上诉人。对必要的共同诉讼中一人或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应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该上诉请求是针对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该上诉请求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的,未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3、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间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诉讼参加人各自接收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分别开始计算;任何一方的上诉期未满,裁判都处于上诉期内,这时,裁判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当事人可以上诉。只有当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都届满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的裁判才发生法律效力。4、必须提交上诉状。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裁判提起上诉时,必须递交上诉状;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上诉期间内提交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提交上诉状的,视为未上诉,一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以上就是民事诉讼法上诉的条件一些相关内容,当事人提出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且上诉状应当写下当事人姓名,原法院名称,案件的缘由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疑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抵押贷款吗?不可以,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


·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什么?现代社会,懂法的人越来越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许多不懂法的人,很多人都不清楚抗辩权......


·按揭房产是婚前个人房产吗
      一般来说,一方在婚姻登记前以个人名义所购买的房屋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实践中有不少夫妻都是一方婚前贷款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此时,该按......


·军事法庭刑法第311条是什么?
      在我国,军人是对国家军队中服役的人员的称呼,他们的职责就是为了保证国家的安全,守护国家的土地和边境的安全,他们在国家危难时会第一时间充当人民......


·算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哪些
      在个人借款活动中,您要知道您的借款行为是自由的,但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所以我们在约定借款利息时不能任意妄为,要注意相关事项,否则将会给......


·按揭人是什么意思,按揭买的二手房能不能卖
      提到按揭,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很多时候在购买房产或车辆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则就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进行按揭贷款,然后用来购买房产或车......


·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一般来说,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生育了孩子的情形,可能会争夺孩子多大抚养权,也存在着双方都想弃养的现象,也有人会想......


·代通知金哪种情况下支付
      代通知金哪种情况下支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其实我国是并没有网络诈骗罪这个刑事罪名的,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一般是规定在诈骗犯罪当中,作为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情节处理。所以说对于网络诈骗的......


·上海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上海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旨在救济供养直系亲属,我国是有要求一定要发放的。当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一、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1、“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指房屋占用的土地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