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款还税是怎样的?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2、企业征地拆迁款交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经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于征地拆迁款还税问题已经有了基础的认识。其中国家已经就这一问题出台相关规定,一方面个人拆迁款不需交税,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提出分类区别的交税政策。具体结合个案所在地区规定又有所区别,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法总则第173条应如何理解?
民法总则第173条应如何理解?在当前各项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都不可避免会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如果对委托代理双方的权力责任没有明晰的规定,就会......
·警察口头警告会被记录吗
警察口头警告会被记录吗?警察口头警告一般不会有记录,因为警告是针对极其轻微的违法行为。除警告之外的其他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有记录,在公安......
·一、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一、继承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及义务: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怎么计算?诉讼时效从最后一笔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债权诉讼时效的计算时间如下:1、有清偿期限或者能够确定履......
·交通世故卢脑中级伤能陪多少钱?
一、交通世故卢脑中级伤能陪多少钱?交通世故卢脑中级伤残的一般认定为6级伤残,需要的赔偿应当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
·个体户注销后债权债务财务处理是怎样的
个体户注销后债权债务财务处理是怎样的个体户的经营也存在着债权债务的关系。公司内的往来账务都是靠债权债务清查计算的。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个体户......
·无证驾驶抓到怎么办
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
·事实婚姻的不承认时期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律程序但具有夫妻之实的关系,这种事实婚姻在我国有一段时间是得不到法律承认和保护,那么事实婚姻的不承认时期的法律规定是怎......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算违约吗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算违约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是可以辞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