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务人搬家债权人阻拦可以报警吗?

债务人搬家债权人阻拦可以报警吗? 一、为什么警察不能立案呢?
  此次案件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派出所管辖治安和刑事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因此,债务人想要搬家遇到债权人阻拦,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其次是起诉法院,除非导致了治安和刑事的后果,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另外,为了限制公安权力的滥用,我国法律也规定了警察立案的范围,也造就了目前公安及检察院对经济案件的立案侦办一直处于审慎态度。其实在债务纠纷中这样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了。遇到债务人搬家债权人阻拦,最好的还是向法院起诉诉讼。
   二、作为债务人,欠账总是要还的,赖是赖不掉的。
  搬家,改号,失踪等都不是长久之策,债权人会来阻拦搬家,也是为了追债采取的手段,在合法的范围内债务人是无法报警的。作为债务人,与其被迫地还,不如主动去还;与其走投无路去还,不如痛痛快快地还。人生在世,信用最重要!
   三、作为债权人,追逃债款有两条法律途径。
   1、债权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一般用通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露面,法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债权人申请,法院仍可采取拍卖债务人房产等财产的办法,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2、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将其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强制其支付。如果债务人找不到人,又无财产的,只能暂时中止执行。
  谁都不想遇到债务纠纷,一旦遇到,债权双方要心平气和的协商,协商不成就上诉法院,要采取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债务人搬家债权人阻拦可以报警吗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如果没有严重危害治安和触及刑法,警方无法立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西安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西安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任何地区都有可能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发生给医疗行业带来了潜在的威胁,西安也会发生医疗纠纷,遇到医疗纠纷需要第一时......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是怎样的婚姻法分割房产分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是怎样的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也需要进行分割。可是,很多人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新婚姻法非法......


·离婚调解有什么方法?
      诉讼离婚中总是有调解这个环节,这是法律规定必须要进行的。当然,有的离婚案件可以调解和好,有的却是调解离婚或者调解失败了。这就是法官采取的调解......


·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在现在您经常使用信用卡的同时也是非常值得您注意以及警惕的额问题。您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一定要谨防被不法分子诈骗导致财产的损失,对于信......


·一、公司用短信送达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公司用短信送达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可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必须是有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包括书面通知和收到解除劳动合......


·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有哪些
      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有哪些在人身损害当中,根据实际的损害情况不同,具体可以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针对不同的损害情况,自然所需要承担的......


·用人单位辞退未成年工合法吗?
      由于贫困或者某些特殊因素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刚满16岁就得外出打工,因而打工群体中出现了一批年龄介于16至18岁之间的打工者,即未成年工。企业单位若......


·夫妻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夫妻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夫妻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夫妻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


·在我国,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前提是员工为该用人单
      在我国,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前提是员工为该用人单位劳动自己的义务劳动时间。一旦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那这劳动关系就不......


·一、工伤认定经过什么流程?
      一、工伤认定经过什么流程?1、申报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