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调解书的性质以及书写格式是怎样的

调解书的性质以及书写格式是怎样的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司法生活中调解的应用都越来越广泛。调解有时候能高效地解决事情。调解能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那么到底调解是什么东西?调解书该怎么写?调解书的性质又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相关的问题。以便您更好地了解调解。
  
  
  一、调解的定义: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调解的类型:
  
  (1)法院调解,即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2)行政调解,即在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3)仲裁庭调解,即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4)群众调解,即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不同于和解。)
  
  二、调解书的定义:
  
  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裁决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三、调解书的性质: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四、调解书的书写格式:、
  
  主要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1、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一)标题和编号,标题写明“调解书”,并在其右下方写明文书的编号。
  
  (二)申请人栏内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三)在被申请人栏内,写明被申请人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2、正文,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和发生的争议事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仲裁或调解要求。
  
  (二)仲裁员的选定及其工作情况和结果即“仲裁委员会根据合同的仲裁条款受理了本案,组成以为首席仲裁员,为仲裁员的仲裁庭,(或组成以为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庭进行了庭前调解。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
  
  (四)调解费金额的分担。
  
  3、尾部,依次写明;
  
  (一)调解书份数及分持情况;
  
  (二)仲裁员、秘书签名,仲裁委员会盖章;
  
  (三)制作调解书的日期和地点。
  
  以上就是律师我们为您简单介绍的调解的定义,调解书的性质以及调解书的书写格式。简单来说,调解书就是一份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调解书也同样的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若有一方不遵守调解书的内容,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生活中,您在外打拼漂泊,大都是出租房屋,然而近年来出租房屋不断发生安全隐患,骗租等等,那么在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需要了解哪些呢?下面......


·起诉抚养费有没有必要请律师
      在我国,由于双方就孩子的抚养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而引起的诉讼离婚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由于聘请律师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费用的,故而一些没有经济......


·拒执罪自诉案件立案多长时间
      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对不......


·国庆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
      国庆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根据国务院的放假安排,国庆的放假时间是10月1日至7日。其中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4日至7日为周末调班4天。在法定节假日的三天......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醉酒后肇事逃逸有什么处罚
      醉驾肇事逃逸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自首的话会减轻处罚。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


·公司法任免董事长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任免董事长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内部都会有拥有决策权的高层,负责管理公司,对公司经营事务作出决策,这些高层的职位包括了董事长、总经理等等......


·在遗嘱订立后能不能更改
      遗嘱订立后能不能更改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民......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私自变更可以吗?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私自变更可以吗?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已经通过双方协议予以处理,或者由法院判决予确定。但是,离婚以后,夫妻一方提出要求变......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大部分的刑事犯罪都是有自己的犯罪对象的,这是指相关行为所侵犯的利益,但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还是有所区别的。那么对于滥伐林木罪来讲,其犯罪对......


·罚金是什么?罚金是不是行政处罚?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难以区分罚金和罚款。两者的范畴有着本质的区别。罚款一般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但是罚金是什么?罚金是不是行政处罚?针对不同的违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