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民事诉讼法保全类型

新民事诉讼法保全类型 一、民事诉讼法保全中的诉前保全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采取诉讼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案件必须是具有给付内容的诉讼。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3、“情况紧急”是指紧急到申请人来不及起诉,必须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是指被申请人可能随时转移被申请保全的财物,而该财物一旦转移,申请人的财产权利就难以实现或不能实现。
  4、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诉讼程序尚未开始前,即申请人起诉前。
  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此处利害关系人,是指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被申请人侵害其权利的人。
  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二、民事诉讼法保全中的诉讼保全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因此,经过我们的介绍,当你想申请财产保全时,一定要清楚区分民事诉讼法保全中的类型。要知道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虽然都是财产保全制度,但因为诉前保全发生在诉讼程序起动之前,对被申请人的影响更大,因此在制度设计上更为严格,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借款利息怎样确定,如何约定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怎样确定,如何约定借款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率也不能由借贷双方随意确定,要受一定的限制,超出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度的,超出的那部分利......


·患有抑郁症能争取抚养权吗
      患有抑郁症能争取抚养权吗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谁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主要看哪方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法院会对双方的经济收入......


·退休人员双倍赔偿金的几个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


·进入高速匝道入口倒车怎么处罚?
      进入高速匝道入口倒车怎么处罚?一、进入高速匝道入口倒车怎么处罚?高速上匝道口倒车会受到扣除十二分的处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


·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
      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一、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文件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190号)要求,......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行政答辩状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行政答辩状一、简要说明原告上诉被告的情况原告提出什么理由要求被告承担赔偿,提出的理由是否基于事实,提出的赔偿金额和方式是......


·凭结婚证可以迁户口吗
      是否可以迁户口要看拟迁入地的落户政策,根据政策要求才可以落户。只有先领结婚证才有资格迁户口,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领结婚证时带是双方户口本......


·不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条件有哪些?
      ?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故各国民法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


·网络诈骗案一般多长时间会结案
      诈骗案多久会结案,要看这个诈骗案的事实和证据材料什么时候能够确定,每个案件来说,时间都不是一样的,如果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受理了,公安机关初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