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

诉讼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 一、收案流程
  1、接待当事人咨询(具体方式和注意事项见附注);
  2、若当事人需要委托,即可办理委托手续;
  (1)利益冲突审查;
  (2)办理委托手续,即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书,签订委托协议(需要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3)制作代理证(由事务所盖章,提交联在开庭时交法院,存根联留卷宗用于归档);
  3、若当事人主动提供了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则保留其复印件(原件在开庭前收取);若当事人未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则在办理委托后,口头或者书面告知其需要准备、收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有些证据需要律师到有关部门调取,或者协助当事人采集)。
  4、做好相关的告知与签收工作:与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后,为了避免执业风险,应当做好告知和签收工作(如:《客户权利义务告知书》让当事人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其他送达给当事人的材料也应当及时让当事人在《送达回证》签字确认。
  5、从此刻起,应开始记录案件流程。
   二、立案流程
  1、前期准备:办理授权委托、制作好起诉状、备好必要的起诉
  证据材料(复印件);
  2、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份数:N+1,N为被告的个数);
  (2)必要的起诉证据材料(原告的身份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被告的有关身份证明,如工商登记卡片);
  (3)授权委托材料。
  3、立案庭的法官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则受理;
  4、缴纳案件受理费;
  5、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 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或法官拒绝立案,
  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解决。
   三、公告流程
  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无法给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则要求原告办理公告送达,具体流程如下:
  1、向案件审理法官提交《公告送达申请书》,领取《公告函》;
  2、持《公告函》原件到当地法制报社登报公告(公告内容是按照法院《公告函》上载明的内容进行刊登,《公告函》应复印备份);
  3、登报后,到报社领取两份载有公告的报纸,一份送给法院,一份存档。 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后,视为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
  相关文书已经送达给被告。
   四、开庭流程
  1、庭前准备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2)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2、法庭调查(正式开庭)
  (1)介绍法官及书记员情况,宣读当事人法庭上的权利与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听清及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①原告陈述与被告答辩;②原被告双方举证与质证(若本诉被告提起反诉,则紧接着进行反诉的法庭调查:即由反诉原告陈述和反诉被告答辩,反诉原、被告举证质证,但需避免重复举证质证); ③提问阶段(包括原被告互问互答、法官向原被告提问,若到了辩论阶段需补充提问,法官应申明恢复到法庭调查阶段)。
  3、法庭辩论
  (1)主审法官根据调查结果总结争议焦点,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其总结的争议焦点有异议或补充;
  (2)第一轮辩论;
  (3)第二轮辩论或者补充辩论。
  4、组织调解
  (1)主审法官先征询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2)若双方同意调解,则由各方提出调解方案;
  上文介绍了诉讼案件办案流程等相关问题,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案件和诉讼案件的办理程序存在一些差别,主体方面也有法官的参与,不仅涉及到调查还会涉及到审理阶段,有的时候也会有调解程序。过程是紧紧相连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强奸罪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判定标......


·网络诈骗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网络诈骗起诉的流程是什么一、网络诈骗起诉的流程是什么报警可以直接自己身处地方的公安部门。报案之后,抓获了嫌疑人,整个审理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怎么获取临时安置补助费?
      怎么获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在当今社会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城乡建设逐步的完善,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城乡建设成为了重中之重,那么随......


·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原始取得是指房屋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权。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1、依法新......


·破产清算员工偿付标准是什么?
      破产清算员工偿付标准是什么?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


·虚开发票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虚开发票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虚开发票罪既遂法院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


·一、老人立遗嘱需要找律师吗?
      一、老人立遗嘱需要找律师吗?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


·个人房屋转让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大宗商品进行流通转让时一定要签订规范的合同,这不仅仅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日后解决纠纷的有利证据。尤其实在房屋转让时,我们更要注意到个人房屋......


·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一、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为了制定了统一的标准,有利于拆迁工作的标准化和一定的公平性,很多地方政府都规定以某年某月的航......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首先,如果当事人在国外,那么,可以直接通过在中国驻该国大使馆办理委托手续公证来......


·怎么支付抚养费
      怎么支付抚养费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