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

犯罪人在犯罪后,如果自动投案的话,则在法院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判决,因此,在社会中,出现了不少自动投案的现象。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
  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
  (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
  (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
  (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以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之前;
  (4)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示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犯罪分子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主动交待的,也符合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
  2、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是指犯罪分子在前述的时间规定内,由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决定投案行为,他有以下几种表现:
  (1)真诚的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罚;
  (2)经家长、亲朋好友规劝而投案;
  (3)社会力量迫使其投案。
  3、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个人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
  4、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二、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近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对新出现的自首和立功情节进行细化规定。《意见》规定,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因为这种情形符合刑法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所以应当认定为自首。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不明知的情况下被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获的,由于犯罪嫌疑人并无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完全是被动归案,因此,上述情形不宜认定为自动投案。但是,法律对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应予以充分肯定和积极鼓励,在量刑时一般应当考虑犯罪嫌疑人亲友的意愿,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但在之前需要先对这样的情况作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法官在量刑的时候才会予以充分的考虑。其实,认定构成自动投案的,也就是认定构成自首。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分别怎么量刑?
      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分别怎么量刑?一、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分别怎么量刑?1、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对于未遂......


·免予起诉意见书的概念
      免予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侦查案件终结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可以免予起诉,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的文书......


·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
      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


·家庭装修隐蔽工程包括哪些
      家庭装修隐蔽工程包括哪些一、家庭装修隐蔽工程包括哪些家装隐蔽工程是指在我们装修过程中,将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埋于物体之中后被覆盖外表看不见的......


·在我国一般新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在我国一般新入职需要哪些资料?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2、一寸免冠照片3张;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具体步骤:(一)受理与立案1、卫生行政案件受理的范围⑴在卫生监督管理中......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有哪些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有哪些?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司法解释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情况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一)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


·当合同终止应该怎么处理?
      当合同终止应该怎么处理?一、当合同终止应该怎么处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


·股份公司的股东义务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股东义务有哪些?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