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1、职权范围: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占土地性质的不同,即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拆迁裁决机关应分别是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因此,如果在审判时发现裁决机关错误的,应直接判决裁决行为违法。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审查能被诉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时,还应注意一个行政机关的级别管辖权限。以杭州为例:根据杭州市政府制订发布的《杭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裁决办法》的规定,裁决机关应为“市土管局”,即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实践中,经常发现有市辖区的土管局越权进行裁决的,笔者以为此类越权行为同样应判定违法。
2、事实依据:该块内容为审查重点,本文将在下面单独作展开论述。
3、裁决程序:裁决程序主要审查是裁决机关是否依法召开协调会议、是否依法送达了会议通知、裁决下达时间是否在法定期限之内这几个方面。其中,对裁决下达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的(以杭州为例:依《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调解裁决工作程序》和《杭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裁决办法》,在本市范围内的拆迁裁决,无论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裁决均应在受理后一个月内作出),实践中有的法院以此为认定为程序违法,有的仅认定为程序“瑕疵”,但不违法、不撤销。笔者碰到一个比较荒唐的案例是:根据被诉行政机关(即被告)自己提供的证据表明,裁决机关召开协调会议了,但此时竟然还没有受理裁决申请。最终,法院无奈只能判决程序违法。
4、适用法律、法规:行政诉讼不同于民商事诉讼的一个特点是,其适用或参照的法律规范比较广泛。按规范性质分类,实体规范主要应审查:国有土地的,审查适用国务院、各省以及市县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或〈实施细则〉是否全面,是否有遗漏,而影响被拆迁户的合法权利的;集体土地的,鉴于国务院、省都没有相应的条例,只能对照各市县自行制订的“征用集体土地房屋”的相关规章,审查适用时是否有遗漏。笔者在省内各市县办理拆迁案件的实践中,经常碰到的情况是,裁决结论有意或无意地违背了《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34条之规定,“凡拆迁人进行住宅建设的,应予原地段回迁”,剥夺被拆迁户要求原地回迁的权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10级伤残工伤怎么赔付
10级伤残工伤的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
·家庭暴力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界定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家庭暴力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界定是否有明确的规定一、家庭暴力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界定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关于家庭暴力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界定再法律上没有......
·偷窥犯法么,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社会治安的管辖也是越来越好,对于各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也是越来越严厉,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因为缺少正规的教育,喜欢趁......
·外地人不在本地能离婚吗?
外地人不在本地能离婚吗目前,外地人离婚的现象变得很普遍。但由于户口以及婚姻登记地是在外地,所以,即使能协商一致、没有任何子女抚养和财产争议问......
·我国《证券法》原则是什么?
我国《证券法》原则是什么?一、我国《证券法》原则是什么???根据《证券法》总则的规定,许多学者将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三公原则、平等自愿有偿和......
·中国法律正当防卫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进行防卫的时候,其实最终并不一定就构成正当防卫,这个时候还需要做出相应的认定,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那到底这个中国法律正当防卫要符合......
·质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
·盗窃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情况?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具体分为了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而现实中需要这四个方面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内容之后,那么才会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
·精神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精神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1、首先由人民检察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2、司法鉴定机构首先应明确鉴定的目的和要求,审阅案情和病......
·参与网上的赌博怎么判输了一万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赌博,不构成犯罪,不判刑,但如果参与人主观上是以营利为目的,客观行为是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及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就构成赌......
·上海五险一金个人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是多少?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企事业单位需要为自己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