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办理土地登记代理人,有哪些程序?

办理土地登记代理人,有哪些程序? 一、接受委托
  接受委托是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首要环节,一般情况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来源主要有以下两个途径。
  1、被动接受
  即由委托人主动找上门要求提供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委托人可以是单位或者个人。在实际操作时,委托人可以是该宗地的权利人,也可以不是,但与该宗地具有或即将具有一定的经济关系或利害关系。
  2、主动争取
  即由土地登记代理人走出门主动争取为他人提供代理服务。随着土地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土地登记代理市场的日趋发育,主动争取将是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来源的主要途径。
   二、签订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代理合同
  为规范土地登记代理行为,降低土地登记代理中的风险,接受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后,委托人应与土地登记代理人所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书是建立委托法律关系、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必备要件,是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委托书主要应明确以下内容:
  ①委托人;
  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
  ③土地登记代理人;
  ④土地登记代理的内容;
  ⑤土地登记代理的权限。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土地登记代理人三方签字后生效,委托人是单位的,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土地登记代理人持委托书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业务。
   三、收集查询土地登记相关信息与资料
  在接受土地登记代理委托后,土地登记代理人需要收集、查询、整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与土地登记有关的资料,了解土地权属是否清晰,如该宗地是否被司法或行政部门依法限制、查封或收回,是否设定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等情况。必要时,还需要实地查勘土地的位置、四邻、土地利用状况等。在收集资料时,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收集、整理并认真查阅、填报所需文件资料,核实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检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如若缺件或材料不准,应与委托方沟通协商,及时补报。
  (3)材料的取得程序要合法,不得非法收集资料,禁止伪造虚假材料。
  (4)在收集资料时,土地登记代理人应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事先准备好需要收集资料的具体内容,必要时还应制作专门的调查表格。在实地查勘和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时,土地登记代理人还应做好笔记,书面记录有关情况。
   四、开展具体业务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后,土地登记代理人进入具体操作阶段。通过代办土地登记申请、代理现场指界、代写土地登记申请文书、代领土地证书、代办土地登记资料查询与土地产权查证等具体服务,完成委托人交给的具体代理业务。不同的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具体操作步骤及内容也有所不同。
   五、提交成果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土地登记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委托事项后,土地登记代理人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报告形式向委托人报告,并交付相应的代理成果。
  以上就是关于办理土地登记代理人的相关步骤程序,就是说,不同的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在我们具体操作中会由于不同的内容,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的差别,但基本程序差异不大。主要包括接受委托,签订合同,收集信息,开展业务和提交成果五大步,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廊坊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要式合同的要式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类别?
      要式合同的要式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类别?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


·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可以执行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可以执行吗?想必当男方遇到女方不愿意支付孩子抚养费这种情况时都会存在这一疑惑,父母即使离异,双方均......


·解除取保候审会不会坐牢
      解除取保候审会不会坐牢一、取保候审后还会坐牢吗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


·担保被起诉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担保被起诉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担保人就是债务人,担保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应当以共有财产偿还担保抵押债务。1、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


·强制传唤属于命令的权利形式吗?
      强制传唤属于命令的权利形式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


·钢结构油漆工程承包资质的标准包括哪些?
      钢结构油漆工程承包资质的标准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的问题是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比如说钢结构油漆工程的质量也是十分的重要。在......


·民事诉讼法支持起诉原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的原则用来保证受伤害一方的权益。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总会有一方是弱势群体。因此对公民正当权益被侵害的一方就可以受到保护,民事诉讼......


·购买商品房的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步骤具体是怎样的房屋虽然不是生活必需品,但总是租房也不是办法。这种想法是导致商品房市场红火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实践中,年轻人们一般......


·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
      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一、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


·公司法股东会法定人数有多少
      公司法股东会法定人数有多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


·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段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17条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段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具体规定如下:1、完全负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