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患者死亡法官不准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办?

发生严重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患者家属为了弄清死因,追究医疗机构责任,可以申请做死亡司法鉴定。但是如果遇到患者死亡法官不准司法鉴定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司法鉴定的程序又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
   一、法院不受理司法鉴定申请该怎么办?
  现在这方面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做法,各省都不一样的.但大多数的省份是可以的. 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只要有理由.申请鉴定,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院应该允许.
  申请人需要明确申请司法鉴定的哪一步出了问题或者是哪一程序不符合规定,在司法鉴定程序的第二步我们可以看出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此时可以根据鉴定材料上的鉴定结果以及退回理由重新准备材料。或者申请人可以和自己的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向其寻求建议和帮助,按照律师给出的建议再按照申请程序进行再申请。
   二、司法鉴定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四)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综上所述,在医疗纠纷中,如果当事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有效,理由充足,法院一般会批准进行司法鉴定的。如果患者死亡法官不准司法鉴定,申请人要看看自己申请死亡司法鉴定是否符合程序要求,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理由是否充分,从这些角度入手往往能找到问题所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拘留折抵刑期规定批复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折抵刑期规定批复是怎么规定的?现在我国的各种法律制度其实也正处于一个持续更新的状态当中,那么公民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之下首先个人就要学会......


·解除收养关系条件包括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条件包括什么收养关系仅仅是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拟制的血缘关系,这种关系也是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解除的。但需要注意,解除......


·现在每个人都避免不了一个问题就是找工作
      现在每个人都避免不了一个问题就是找工作,但是有的时候用人单位不是那么规范,所以有些职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这是您不想看到的,所以对于劳动合同的......


·一般而言
      一般而言,是可以的。但是理由就必须写清楚,不能因为其他企业工资高就想过去做,这样会对你在这一行业里面留有不那么好的印象的。一般辞职的原因是有......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设施包括了很多,如轨道、公路等等,而对这些设施进行破坏,那往往造成的损害结果是很严重的。对此,我国《刑法》也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不......


·二审期间认罪悔罪该如何处理?
      在当今社会每一位公民严格的遵守依法治国,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在我国的刑法中,认罪悔罪制度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在惩治罪犯的过程中,同样也要......


·新重婚罪管辖地法院怎么确定?
      一、新重婚罪管辖地法院怎么确定?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


·车辆未投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车辆未投交强险有什么后果按照我国的规定,在购买机动车的时候就必须要同时投保交强险,否则被交警发现可以对机动车进行扣留,并且对机动车所有人进行......


·抢劫犯罪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抢劫犯罪构成的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就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但是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