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变更债权债务的处理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吗

公司变更债权债务的处理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吗 公司变更时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一、公司形式上的变更
  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过,在变更登记后,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以免造成误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此外,公司在变更法定代表人时需注意以下两点问题:
  1、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公司要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前任法定代表人签定了不承担原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
  但所签协议仅为内部协议,对第三人没有拘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2、前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若其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需要在出资不足部分对变更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内容上的变更
  1、公司组织形式变更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
  比如《公司法》第9条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公司形式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依法变更其组织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续,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在而自动消失。为了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确认公司变更组织形式后的债权、债务的归属,避免纠纷。
  2、公司股东变更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3、公司分立、合并
  (1)公司分立
  《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综上,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得以分立的方式逃避公司债务。
  (2)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在具体操作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综上所述,在公司变更的时候,债权债务的处理的方式,是要分为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和公司内容上的变更这两种方式进行讨论的,这两种的处理方式是有一定的差异的.而且,公司组织形式变更或者公司的合并和分立的处理方式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
      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一、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报警处理,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公安机关能够追回赃款的......


·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依据是怎样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意外伤害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开始只有一个受伤的部位,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了一些新的受伤部位,可是对于之前的那个伤害的工伤认......


·犯了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179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集资金额1%以上5%以下罚......


·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


·起诉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
      起诉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


·汽车进口关税是多少
      汽车进口关税是多少?我国是汽车消费大国,同时,也是汽车进口大国,每年都要从美日德等国家进口大量汽车。进口汽车涉及都很多税费,包括关税、消费税......


·公司法高管25%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高管25%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在设立之后,会聘请有能力的民事主体担任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这些管理者一般都是享有公司股权的主体,公司法规定......


·软件产品登记著作权和软件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软件登记有什么区别?1、目的的不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目的在于确权,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


·建筑工程质量与工程的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与工程的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工程在建筑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只有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在各个阶段都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


·买卖不破租赁动产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动产适用吗“租赁”,依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条款并没有对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