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的区别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的区别有哪些?
  
  (一)、认定两种责任的法律依据不同。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及交通规则等,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为《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两种责任考察的内容不同。
  
  交通事故责任着重考察当事人的过错对损害后果的作用力有多大,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要考察当事人对损害后果应进行多大程度的弥补。
  
  (三)、两种责任的分类不同。
  
  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所造成的事故,由违章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一方无责任。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按当事双方是否为机动车及是否有过错,可分为100%、70%、60%、50%、30%、20%、10%等几种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1、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2、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3、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5、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前提之下就必须要先做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这两种是有必然的联系,但对于在赔偿的时候就会按实际的交通情况来进行考虑,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这起案件可以尽快的解决,从而也是属于公平、公正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告不接传票能否开庭?
      被告不接传票能否开庭?一、被告不接传票能否开庭?不接法院传票不违法。但即使不接传票,法院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


·没到结婚年龄可以领取结婚证吗?
      没到结婚年龄可以领取结婚证吗?一、没到结婚年龄可以领取结婚证吗?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


·郑州市中原区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郑州市中原区安置房可以买卖吗?1、如果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购房合同受法律保护2、根据相关法律,禁止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参与或协助办......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应该怎么做
      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必须要做的一件事,而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保护劳动者的一种必要方式,但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一直是许多......


·期房可以转让吗?
      期房可以转让吗?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是不能进行出售的,但其实这里所讲的未取得权属证书指的是已经交付竣工使用的......


·在我国组合家庭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国组合家庭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组合家庭指单亲家庭之间互补而组成新的家庭,家庭成员往往较多,关系复杂,矛盾不易化解。如果组合家庭是领了结......


·要帐成了抢劫能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工伤看病当天算不算病假?
      工伤看病当天算不算病假?工伤认定以前的假期计算应该按照是否判定工伤计算如果工伤认定之后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假应该从受伤的那一刻算起。如果工伤认......


·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有多久 ?
      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有多久?一、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有多久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


·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不是当事人随时想提起就能提起的,法律中规定在某一些比较特殊的时候,一般是不允许提起离婚诉讼的,当然此时要想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区别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区别一、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居间委托人的权利居间合同委托人是指委托居间人进行定约中介活动的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