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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费诉讼标的的规定是什么?

案件受理费诉讼标的的规定是什么?
  
  一、案件受理费诉讼标的的规定是什么?
  
  案件受理费诉讼标的的规定是诉讼标的额度大小直接影响到案件受理费用,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6个方面的规定。
  
  《办法》作出的六项规定是:
  
  1、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
  
  2、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3、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
  
  4、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
  
  5、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6、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标的额怎么计算
  
  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额作为诉讼标的额,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数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额。
  
  三、诉讼标的额与合同金额的区别
  
  合同金额是指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屋总交易总金额。也指我国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业务与外商签约的合同所定金额,其口径同于合同数。
  
  涉案标的额一般是指诉讼请求的财物和价值数额。
  
  涉案金额与诉讼标的额的区别
  
  涉案金额是指和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金钱的数量;一般用在法律文书中,指在实际案件中产生的财物的价值数额。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案件受理费用是非常的多的,当然这也是取决于它的诉讼标的额度,比如说涉及到一些工程款项,他们直接要求诉讼的标的额就比较大,那么就会导致法院收取的受理费用也非常大,因为此时案情可能也会非常的复杂,需要耗费人力物力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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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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