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财产工资生活费都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吗?

离婚财产工资生活费都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吗?
  
  一、离婚财产工资生活费都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吗?
  
  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共同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1、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三、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可以分割吗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离婚时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但在分割的时候也只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进行分配,这个财产的所得只要是属于婚后的,那么就可以被认定,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认定好哪些是属于个人的,哪些是属于共同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办法是怎么规定的?1、办理一审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起诉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60......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一)、关于临时用电电气产品管理和电工测试仪器、工具的配......


·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时效是几年
      依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因此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时效,是指刑法......


·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么2023
      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么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


·吸毒犯法怎么处罚 吸毒构成犯罪吗
      通常情况下,吸毒行为在我国只能被认定为犯法的行为,一般是无法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因而在涉及到对吸毒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其实往往就是行政方面的......


·重庆司法鉴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遭受到人身伤害,在对人身伤害案进行处理时,鉴定伤残的程度和等级是非常重要的,这对当事人的赔偿和案件......


·私募基金能投不良资产吗
      私募基金能投不良资产吗一、私募基金能投不良资产吗私募股权可以投不良资产,而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设立不良资产投资基金从事“债转股”是一个比......


·吸毒投案自首怎么处理
      吸毒构不成刑事犯罪,谈不上自首,但是能够减轻从轻处罚,一般是送往戒毒所。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我国的工伤保险原则都包括哪些
      一、我国的工伤保险原则都包括哪些?【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3、风险分担、互助......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如何处罚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非法经营罪。那么,就要说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问题了。到底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