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报警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哪些环节?

报警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哪些环节?在我们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面对侵权行为,我们应该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掌握的材料判断是否进行立案处理,那么报警立案程序主要有哪些环节?我们通过查阅有关法律文件,在下文给您做个简单讲解。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综上所述,公安机关立案是案件处理的开始,针对受害人报警,公安机关有一套报警立案程序,包括立案资料接收、审查、处理、决定是否立案等环节。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按照规定办事,对我们报警不予立案,我们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投诉,维护自身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能不吊销吗?
      一、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能不吊销吗?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不能不吊销,不需经过检察院,而酒驾属于刑事责任,不管怎样驾驶证是要直接吊销的。我国《道路交......


·一、二手房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二手房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年。......


·一、醉驾法院罚款和交警罚款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法院罚款和交警罚款规定是什么?醉驾法院罚款和交警罚款规定是前者是属于法院所作出的刑事处罚的内容,而后者的话是属于行政处罚内容。关于醉驾......


·一、发生电动车交通事故扣车需要多久?
      一、发生电动车交通事故扣车需要多久?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


·分手后一方不履行分手协议怎么办
      有的男女在结束恋爱关系的时候,往往会签订一份分手协议,这也可以说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但要是分手后一方不履行分手......


·门面房由于其商业用途出售价格高昂,租赁是大部分人的选择。但是
      门面房由于其商业用途出售价格高昂,租赁是大部分人的选择。但是门面房一般都是普通市民在租用,因此在制定租赁合同时难免会有差错,还有可能会因为这......


·一、醉驾会有前科吗?
      一、醉驾会有前科吗?依据现行法律,醉驾被刑事拘留后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决拘役的,所以会留下刑事犯罪的“案底”。案底是不可能消除的。醉驾处罚规......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是什么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是什么在玩我国,不管企业的规模是有多大,都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制定公司的章程,小规模企业也应该制定企业的规模。企业章程的作用......


·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30日以后,因为30日之内对刑事赔偿决定书有......


·超生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协调,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规定那些不在计划范围内出生的子女,父母需要按照当地的超生抚养费征......


·一般情况下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