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当人们遭受事故,受到了人身伤害等,后续治疗的花费以及误工损失等都涉及到的钱款,这些需要过错方进行赔付。那么,赔偿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一个通知里有相关的规定,为您说一下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标准: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8、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2、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6、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17、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发生人身损害事故后,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里明确规定了需要过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明细,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财产损失费等等。若是过错方推诿不支付相应的费用或者对支付的费用存在异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的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诽谤与诬告陷害的区别是什么?
      诽谤与诬告陷害的区别是什么?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之间的区别......


·商标侵权处理规定有哪些?
      商标侵权处理规定有哪些?第一、责令停止侵权这个处罚措施是由我国的商标法明确规定的,如果违反了商标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而进行了什么侵权的话,那么当地......


·欠钱不给应该怎么要才合法?
      欠钱不给应该怎么要才合法?1、借钱的第一步就是要立下欠条,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无论如何一定要......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多少钱?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即便是父母离婚了,也要抚养孩子,这是义务也是法律责任。按照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给对方一笔抚养费,用来承担孩子生活、......


·农村福建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福建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我们城乡居民可以依法获得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所以如果......


·欠钱不还怎么办大年30找他行吗?
      欠钱不还怎么办大年30找他行吗?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大年30找他行吗?欠钱不还怎么办大年30找他是可以的,此时可以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


·专利权的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专利权的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专利权的保密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劳动合同解......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对方不赔怎么办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对方不赔怎么办开车的时候不幸发生车祸,首先要做的就是根据彼此的责任来确定赔偿问题,责任越大赔偿的就会越高,那么就有人问我们......


·加盟合同模板是什么?
      加盟合同模板是什么样的,包含哪些内容?我们知道,现在社会上有许多针对入门投资者的产品加盟项目,旨在推动全民创业的浓烈氛围。但是,对于加盟合......


·注册商标续展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注册商标续展流程及费用是什么?1、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


·结婚证上文化程度可以乱写吗
      不能,领取结婚证时,会要求填写“文化程度”,但是一般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去专门去审查核实。《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