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付违约金是怎么支付的?

劳动合同付违约金是怎么支付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二、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时间越短,经济补偿金就越少。3.功能不同。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三、劳动合同中适用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我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得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但是法律也同时另外规定了两种特殊的情形,如下:情形1、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职业培训,或者为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用的,可以与该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在接受培训后并没有履行双方所约定的服务期,劳动者应当按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情形2、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涉及的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劳动者应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并且履行自己的保密义务。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中是可以违定相应的违约金,从而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在支付的时候一般都是要看实际的情况,对于劳动者一般不会超过相应的标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双方约定的条款来,避免出现劳动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2023注册资本退回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注册资本退回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后可以取出来。一般来说在公司进行注册的时候,要在银行开户两次,第一次是用来验资的账户,第二次......


·监视居住超期五年应该怎样办理
      监视居住超期五年应该怎样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或试用期是劳动者开始履行新的劳动合同、从事新职业的适......


·不安抗辩权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在生意往来中,生意双方总要签署各种各样的合同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一方违反约定,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有方法有途径能维护......


·法律规定缓刑最低判多久?
      缓刑最低判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


·基本险类型包括什么
      基本险类型: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


·不予行政拘留条件是什么?
      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


·司法鉴定没有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在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期间会受到各类证据证言,这类证据证言需要相应的法律合法的支持。这时司法鉴定对我国的相关案件起到了总要的作用。那司法鉴定......


·行政处罚程序的内容?
      行政处罚程序的内容有哪些所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制度。行政处罚......


·犯罪分子被退补侦查有利吗?
      一、犯罪分子被退补侦查有利吗?犯罪分子被退补侦查的情况下,应当是犯罪证据不足或者犯罪事实没有认定,显然是有利的。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